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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3-00075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实验初中贫困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6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25H/202403-00075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实验初中贫困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3-06
发布日期: 2024-03-06
郎溪县实验初中贫困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6 10:17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实验初中贫困生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秦本强       

   副组长:黄明富,陈四平,虞觉民

   成员:邹玉旭,吴正荣,傅建武,虞国庆,周骏,段惠武,吕进,史维佳,全体班主任     

二、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困家庭成员长期患生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应当得到优先资助。

三、生活费补助标准

   初中生每年625元(每天2.5元,每年按250天计)。

四、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批准、监督、申诉程序进行操作。具体安排如下: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进行宣传,并公示受助寄宿生的申请条件。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初审:各班班主任应对本班提出申请的学生在班上组织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当众公示。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班主任将纸质审批表、补助明细表和补助明细表电子文档一并交总务室核实。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定期记录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4、调查核实:中心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组织人员进行入户调查。 

   5、填写审批表:

    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学校公布补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公示期为5天);

6、签领补助:学校先组织受助学生上交社会保障卡,学校登记银行账号等学生相关信息。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不得用于生活费补助资金抵顶收费或抵扣久款。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督查、上报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签领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2、严禁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挤占、挪用、滞留生活补助经费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件》(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严格管理。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把落实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生手中。 

    4、加强监督。学校将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发放、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郎溪县实验初中

                                         2024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