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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9-00070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第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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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25H/202409-00070
组配分类: 绩效考核
发布机构: 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郎溪县第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02
发布日期: 2024-09-02
郎溪县第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02 15:04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第三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9]41号)、《郎溪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教人[2009]62号)及《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与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式在岗工作人员。

 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体局根据《郎溪县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三、考核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4.体现人文关怀,不搞平均主义。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黄家英

副组长: 张盛义  鲁俊  焦啟郡  赵晓红、杨文

 员: 魏华 、郭安红 、吴芳义 、陈晨 、孙彩霞  

陈燕华 、龚彩虹、周培、李光慧、黄晓璐、魏婉

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附件1)

                                 

附件1:

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共分四项,即考勤(10分)、工作量(40分)、教育教学过程(50分)、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1.班主任在绩效工资里以钱单独核算,每学期六个月,每个月150元,合计900元一个学期。

2.晨诵以一节5元在绩效工资里单独核算,以班级为单位,发给各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晨诵安排情况发放。

3.晚上路队以一次2元在绩效工资里单独核算,以班级为单位,发给各班主任,由班主任根据本班路队安排情况发放。

备注:以上三项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后再进行以下四项及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的计算。

一、考勤含师德师风(以郎溪县第三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为准)10分

二、工作量40分

全校工作量以郎溪县第三小学2021-2022年岗位竞聘方案为准。

根据县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行政人员兼职工作量为教师平均工作量的70%(副校长)、50%(中层正职)、40%(中层副职)

学校岗位竞聘工作组根据所有岗位工作量的总和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总量(班主任工作量除外),具体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40分

无系数情况下,学科工作量的差异以固定金额补助形式体现。语文(1-2年级400元,3-6年级500元);纯数学岗(一个班级数学)300元,数学兼科学400元,兼任2个班级数学500元;科学(英语)任1个班级的100元,2个班级的200元,3个班级的300元;非检测科目专职教师均100元;非检测科目由检测科目兼职的不累计计算。

每班以46人为标准班额,本着检测科目作业量加大的原则,每超1人奖励30元,其中语文、数学教师各得40%,英语、科学教师各得10%。

四、教育教学过程50分

 对教师教育教学过程的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教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教育教学过程考核,主要借助教学常规工作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时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定时检查每月1次,具体规定如下:

 1.计划和总结的撰写(3分)。任教学科计划、总结主课头详写,兼课课头任选一科简写,缺一科扣1分,迟交或不符合要求减半扣。

 2.备课笔记(7分)。教师要按市、县、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认真及时完成备课笔记的撰写。未按要求撰写,视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3.上课(10分)。教师要严格遵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出现上课不按时到堂或提前离堂的均扣1分;上课时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否则扣1分;未专科专上的扣1分,私自调课的扣1分。

4.教学装备应用(3分):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教学装备教育技术资源(电子白板和实验室),按要求认真上好应用课,并如实做好登记。各学科教师(包括智慧课堂班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每周使用节次不少于教体局最低考核标准(具体标准:班班通每学科最低周课时60%;智慧课堂班级语、数、英、科每周3、3、2、1节),未按要求认真上课的每节扣0.3分。科学每学期“学生分组实验”(根据县教体局实验目录,分组实验在实验室上课率达100%),“教师演示实验”按教体局要求开足开齐。未按要求认真上课的每节扣0.5分。

教师上课不认真组织教学,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上课演变为纯粹让学生看视频课(学校要求收看专题片除外),经查实的,每节扣0.3分,情节严重者,全校通报批评,并按违规违纪处理。

5.作业检查(10分)。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目主要检查:①课堂作业   ②基础训练   ③作文④家庭作业(3-6年级)

    根据上课进度,学生要同步做,教师要同步认真批改,并及时反馈。学校依据作业量和次数、批改是否及时认真等因素酌情扣分。

专职音、体、美、信息技术等非考试科目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完成相关教学任务或作业,使学生获得相关知识和技能,每学期期末检查,学校将组织教务、教研组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分为赋10、8、7分。

6.学业评价(5分):教师要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好学生参加成绩检测,搞好学生的学业评价,未按要求完成的,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的减半扣。

7.教研和培训(10分):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培训学习,学校要求教师参加的,无特殊原因,一次不参加扣1分。要认真完成校本培训任务,能按要求填写好《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其中,“听课记录”少一节扣1分,未完成“研训记录”扣5分,不符合要求减半扣,其它少一项未填写扣1分,扣完为止。(一级及以上每学期10节,一级以下每学期15节,如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全校教师每学期至少上一节公开课,无特殊原因不上的扣2分。

8.其它工作(2分):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教育教学工作,如指导学生参加读书活动、书画比赛及其它各类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等,工作一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扣1分。

 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一次不能按要求完成的,视情节轻重扣1-2分。

教育教学过程备注:①考核依据为学校临时及常规工作检查记录

为准,并第一时间告知当事教师;②教师因违规违纪被举报经查属实的,或上级领导在检查工作中口头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因违规违纪受处分,校级每次扣2分,县级每次扣3分;③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由考核组研究决定,从重处理。

五、教育教学教研成果

 教育教学教研成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

专任教师能依据本学科教学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和目标,教学效果良好;非专任教师能依据学校岗位任务目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良好,可不扣钱。期末调研测试优秀教学成绩和各类比赛指导可获得奖励,具体如下:

1.教学成绩奖

1)县统一抽测科目

县统一抽测科目设同年级团体奖、同年级同学科团体奖和分班单科奖三类奖项。(城区公办学校)

同年级团体奖、同年级同学科团体奖:在全县评比中,团体获奖,团体内每个成员可获奖励,第一名800元,第二名700元,以此类推,每减一个位次,奖金减100元,但名次必须在前1/2名。

分班单科奖:在全县城区公办学校分班评比中,所任学科总平均成绩位居前1/2名者,可奖励200元;进入前1/2名后每往前进1名可另加20元;进入前1/4名后每往前进1名可加30元(从1/2处起步);进入第三、第二、第一名可分别得700元、800元、900元。

(注:同年级团体奖、同年级同学科团体奖、分班单科奖三者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本校检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

  非统测本校检测科目,学科总平均成绩在校内分班评比中位居前一半名次的教师,且合格率不低于85%的,分别加300、200、150、100元。

(注:①任多班级同学科的,以各班学生总平均成绩参评定名次;②若今后县教体局对绩效工资分配和调研测试另有规定,学校根据县教体局新规定对上述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2.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活动、竞赛奖。

 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或转发文件和本校组织,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的各类活动、竞赛,根据学生获奖情况,指导教师可获得一定奖励,具体如下:

 (1)各类活动、竞赛指导奖(学生个人奖)

①学生作品类指导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150元     100元       70元       

二等奖   120元      80元       50元       

三等奖   100元      60元       30元     

②学生活动类指导奖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400元     300元      200元       

二等奖   350元     250元      150元       

三等奖   300元     200元      100元     

③体育和大型文艺活动指导奖

团体奖: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600元       400元       

二等奖       500元       300元       

三等奖       400元       200元    

(注:指导教师为多人的,共分团体奖)

县级体育活动个人奖(多人参赛):

第一名100元,第二名90元,第三名80元,以下每减一个位次,奖金减10元。

(注:体育活动团体奖,根据教体局设奖情况,若在三等奖后仍设奖,奖金在三等奖后依次递减;同一次体育活动,如果同时设个人奖和团体奖,不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同一类活动、竞赛指导奖,取最高奖项,不累计计算(同一活动的不同奖项,累计计算);其它形式或规模的团体活动奖,视辅导情况而定。)

 (二)教育科研奖

 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带头完成教科研任务,有教科研成果或成效,可获得一定奖励,具体如下:

1.参评论文(含教学设计、反思等)获奖、发表论文(以上两项都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办的刊物,有安徽省准印号,例如:宣城教育、安徽电教、安徽教育、安徽教育科研等,在刊物上发表论文比照同级论文一等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500元      400元       200元      150元

二等奖   400元      300元       150元      100元

三等奖   300元      200元       100元      50元

2.优质课评比、基本功大赛奖(“教坛新星”比照同级优质课一等奖,“教学小能手”比照同级优质课二等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等奖    1000     800元       600元      400 元     

二等奖    900      700元       500元      300元     

三等奖    600      500元       300元      200元     

4.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等网上赛课优课获奖按同级二等奖计入,奖金减半;各类录像课,教育信息大赛评选活动按教师基本功大赛评选获奖计入,奖金减半。(参照教研2015】5号

注:①不同层级的活动获奖,不重复计算,以层级高的为准。

②毕业检测成绩奖励按相应名次奖的1.5倍执行。

 ③未尽事宜,以行政会决议为准。

5.课题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主持人(每人)    800元    500元   300元

核心成员(每人)  500元    300元   200元

立项并开题在绩效工资中享受以上补助,结题参照执行。(注:立项并开题享受一次补助、结题享受一次补助,中途换人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