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年教体系统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15:02
来源:县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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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年教体系统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
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郎溪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统筹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8〕15 号)要求,现将 2023 年教体系统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晋升条件的教师,在 9月6日(周三)前向现岗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申请表》和附件3《评分表》自评得分部分),并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晋升条件”和“赋分项目”两类分别装订并附材料目录)。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由编制所在学校负责通知。
符合晋升条件的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填写附件 2《申请表》和附件 3《评分表》自评得分部分,相关材料(按“晋升条件”和“赋分项目”两类分别装订并附材料目录)须经县教体局对口管理职能科室或相关学校审核并出示证明。
(提供的材料时段为:教师2020~2021、2021~2022、2022~2023 三个学年度)
2.学校对教师个人提供的材料在 9 月 8日(周五)前完成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9 月11日(周一)上午下班前学校上报附件4《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通过 OA 系统发人事科彭中迁,汇总表要严格按照表格下方的要求备注清楚,谁填报谁负责)。
3.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人员个人将附件2《申请表》和附件3《评分表》及竞评材料于 9 月12 日(周二)一并报送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00),逾期不再接收,责任自负。郎溪中学教师竞评材料由学校集中报送。
4.教师个人竞评材料须先由学校签章验印,后到相关部门审 核签章,否则不予认定。教学成绩表采用县教研室历年通过OA 系统发布的 PDF 扫描件,由所在学校签章证明。
5.教师2020~2021、2021~2022、2022~2023 三个学年度(共 6 学期)的教案(电子教案须为原创,网上下载或购买的视为假材料)和校本研训活动记录册,学校负责审核和把关,对于符合要求的,学校出具证明即可;原始课表和授课计划须经学校验印后 提供。
6.“赋分项目”中有“只计一次最高分”要求的,只需提供一次最高得分的相应材料。
7.杜绝一切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竞评资格,并严肃处理。
8.申报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岗位须在相应的低一等级岗位上满 5 年及以上(最迟需从2018年9月起聘,聘任时间计算到 2023 年 8 月 31 日)。
9.教育教学综合测评加分人员需提供2020~2021、2021~2022、2022~2023三学年(6学期)测评结果材料,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
10.交流、上挂人员按编制所在学校类型参加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竞评。
11.本科在读人员按本科学历赋分,需提供本科在读相关证明材料。
12.法定退休前一年申请岗位等级晋升的教师,须具备《郎溪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统筹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条件。如申请晋升的岗位不足,需参加竞评。
13.2023年可供竞聘的岗位类型如下:幼儿园八级、九级;城区小学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农村小学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城区初中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农村初中五级、六级、八级、九级;郎溪中学五级、六级、八级、九级;中职(含电大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八级、九级。
附件:关于印发《郎溪县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统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 年 9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