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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技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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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MB1722734F/202308-0000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科技经信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征求《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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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1722734F/202308-00008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科技经信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征求《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发布日期: 2023-08-14
关于征求《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3-08-14 10:01 来源:县科技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直有关单位,人民银行郎溪县支行,开发区、各镇、街道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政府考核宣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宣政秘〔2023〕18号)精神,为高质量推动郎溪县科技创新,我局草拟了《2023年度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及《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完善所涉及指标考核细则,修改意见需经所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同意,盖章,并说明修改理由,所提修改意见电子版请于8月16日下午下班前发送至科技经信局收文员邮箱,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兰天翔

 联系电话:0563-7012021


         附件:1.2023年度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征求意见稿)

       2.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

2023年8月14日



2023年度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任务分解表

考核指标

分值

牵头责任单位

备注

2023年度对开发区、各镇目标管理考核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35

 

附考核评分办法

其中:1.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使用上一年度数据)

20

县科技经信局

      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预算比重

6

县财政局

      3.全社会研发人员占比(使用上一年度数据)

3

县科技经信局

      4.“两清零”完成比例

6

县科技经信局

科技成果转化

50

 

其中:1.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

30

县科技经信局

      2.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毕业企业数增幅

10

县科技经信局

      3.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之比

10

县科技经信局

高新技术企业数

15

县科技经信局

科技创新“季度”赛马

科技贷款增速

100

人民银行郎溪县支行

附考核评分办法

科技减税增速

县税务局

人才综合指标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两清零”完成比例

县科技经信局

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县科技经信局

营商环境包容普惠指标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

/

县科技经信局

按季度通报完成情况

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

/

县科技经信局

省对县乡村振兴考核"两强一增"行动

科技特派员

2

县科技经信局

附考核评分办法

备注:全社会研发人员占比、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数据提供单位为县统计局


郎溪县科技创新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2023年度对开发区、各镇目标管理考核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考核细则

1.“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指标以百分制得分,分为静态、动态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合成,分别占比40%、60%。

静态指标为绝对值,计算公式为:静态指标分值=(该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全县地区中最低全社会研发投入)/(全县地区中最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全县地区中最低全社会研发投入)×40+60。

动态指标为较上年的增速,计算公式为:动态指标分值=(该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全县地区中最低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全县地区中最高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全县地区中最低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速)×40+60。

总分=静态×0.4+动态×0.6(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2.“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指标

请县财政局制定考核办法。

3.“全社会研发人员占比”指标以百分制得分,分为静态、动态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合成,分别占比40%、60%。

静态指标为绝对值,计算公式为:静态指标分值=(该地区研发人员占比-全县地区中最低研发人员占比)/(全县地区中最高研发人员占比-全县地区中最低研发人员占比)×40+60。

动态指标为较上年的增速,计算公式为:动态指标分值=(该地区研发人员占比增速-全县地区中最低研发人员占比增速)/(全县地区中最高研发人员占比增速-全县地区中最低研发人员占比增速)×40+60。

总分=静态×0.4+动态×0.6(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4.“两清零”完成比例指标分为:该地区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规上制造业企业(以下简称:无研发活动企业)“清零”比例、该地区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规上制造业企业(以下简称:无研发机构企业)“清零”比例两项,两项占比均为50%。

无研发活动企业“清零”分值:全部完成“清零”得100分,每未完成“清零”1家扣10分,扣完为止。

无研发机构企业“清零”分值:全部完成“清零”得100分,每未完成“清零”1家扣10分,扣完为止。

总分=无研发活动企业“清零”分值×0.5+无研发机构企业“清零”分值×0.5(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二)科技成果转化考核细则

1.“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

以百分制得分,设置60分基本分,比去年合同成交额每增加1000万(以登记企业吸纳技术有效合同为准),加1分,累计不超过100分。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平台公司采取通报方式)

2.“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毕业企业数增幅”:以百分制得分,设置60分基本分,建立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得满分,没有的得基础分。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3.“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占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之比”指标百分制得分,分为静态、动态指标,采用功效系数法合成,分别占比40%、60%。

静态指标为绝对值,计算公式为:静态指标分值=(该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全县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最低数)/(全县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最高数-全县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最低数)×40+60。

动态指标为较上年的增加值,计算公式为:动态指标分值=(该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增加值-全县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最小增加值)/(全县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最大增加值-全县地区高企营收占规上工业企业营收之比最小增加值)×40+60。

合计分值:

总分=静态×0.4+动态×0.6(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数考核细则

以百分制得分,设置60分基本分,每增加1家高新技术企业加2分,每增加1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加1分,累计不超过100分。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二、科技创新“季度”赛马考核

总分100分,采取多指标综合评价法。科技贷款增速和科技减税额增速权重各占12.5%,人才综合指标、“两清零”完成比例、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权重各占25%,最终合成总分。

(1)科技贷款增速。本指标是指金融机构对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总额的增速。

科技贷款增速=(截至当季度科技贷款额/上年度截至对应季度科技贷款额-1)×100%。指标数据由人民银行郎溪县支行提供。

请人民银行郎溪县支行对开发区、各镇进行季度评分。

(2)科技减税额增速。本指标是指科技减税额的增速,科技减税额包含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金额。

科技减税额增速=(截至当季度科技减税额/上年度截至对应季度科技减税额-1)×100%、指标数据由县税务局提供。

请县税务局对开发区、各镇进行季度评分。

(3)人才综合指标。本指标包含专项引才工作指标和就业人才综合指标。

人才综合指标=专项引才工作指标×40%+就业人才综合指标×60%

专项引才工作指标=高层次人才专项引才指标得分+高层次人才专项服务保障工作指标得分,指标数据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就业人才综合指标=就业人口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占比得分+高技能人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得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均新进站博士后人数得分,指标数据由县人社局提供。

请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开发区、各镇进行季度评分。

(4)“两清零”完成比例。本指标是指“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清零比例”和“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完成清零比例”,该数据由县科技经信局提供。

以百分制得分,无研发活动企业“清零”分值:全部完成“清零”得50分,每未完成“清零”1家扣10分,扣完为止。无研发机构企业“清零”分值:全部完成“清零”得50分,每未完成“清零”1家扣10分,扣完为止,两项相加得考核总分。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5)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本指标是指《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比值。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截至当季度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截至当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指标数据由县统计局提供。

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考核:以百分制得分,设置60分基础分,每个月的得分以累计完成数与预测数每增加或减少10%则加或减1分、累计产值比去年同期每增加或减少10%则加或减1分的方法算出每月得分,取平均分为最后总分。以总分计算加权得分。

三、营商环境包容普惠指标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及增幅

每季度通报情况,对开发区、各镇不进行考核。

(二)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及增幅

每季度通报情况,对开发区、各镇不进行考核。

四、省对县乡村振兴考核"两强一增"行动

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考核细则

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佐证材料

工作机制

10

成立本地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运行机制

当地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和运行机制文件

月度小结

10

贯彻落实《郎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郎科技经信〔2022〕30号)情况

科技特派员的月度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

帮扶成效

40

扎实推进科技特派员“一对一”服务行政村工作,提高帮扶成效

各镇指导各村科技特派员,每月至少在“管理平台”上传一条帮扶成效

示范点建设情况

15

各镇示范点建设情况

示范点牌子照片、建设情况资料,包括经验模式凝练、视频图片展示

帮扶点建设情况

15

各镇帮扶点建设情况

帮扶点牌子照片、建设情况资料,包括经验模式凝练、视频图片展示

日常交办工作

10

在时间节点内按时按质向我局上报相关材料

以我局记录为主

备注:以上考核细则均采取百分制评分,最终得分依据实际权重进行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