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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067/202308-00140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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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8-30
发布日期: 2023-08-30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08-30 14:59 来源: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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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开创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第二节  发展环境和指导思想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二章  关于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任务

第一节  完善就业政策,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第三节  积极推进更专业更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

第五节  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章   完善保障措施  抓好规划落实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加强法治建设

第三节  强化财政保障

第四节  加强系统能力建设

 

 

 

 

 


郎溪县“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市人社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发展规划

 

第一章  民生为本人才优先  开创人社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郎溪县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先进、接轨苏南”的工作要求,紧扣社会矛盾变化,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扩大就业规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迎难而上,努力拼搏,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被评为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

——五年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就业工作连续多年被全省通报表扬,县人社局被评为全省第二届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完成450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98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先后发布举办“2+N”等各类招聘会300余场次,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4万余人。搭建线上就业服务平台,成功举办郎溪县第三、四、五届网络招聘会、郎溪县首届掌上招聘会,实现线上就业2000余人。建立微信“县级就业服务群”和“村级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群”126个,发布就业招聘信息6万余条。努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组织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专场招聘会65场次,累计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1460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694人。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54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稳定在岗67人。

就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全县共招募就业(居家就业)扶贫基地29个,建成就业扶贫驿站6个、就业扶贫车间4个,开发村级辅助性公益岗位并吸纳贫困劳动者419人。累计发放各类就业补助2074余万元。深入推进与岳西县就业脱贫结对帮扶工作,先后赴岳西县开展新春招聘会和就业技能培训班等活动,吸引当地3000余人参加,全面完成县域结对帮扶任务。

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在县电视台开设企业用工专用频道,累计为300余家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制作重点企业招聘宣传片20部。积极做好“策返”回流,举办首届“外出返乡就业人员大舞台”,赴苏浙沪开展“接您回家过大年”活动,在当地召开郎溪籍在外务工人员座谈会,对有意愿返乡就业的人员集中组织进企业参观对接。探索跨省劳务协作新路径,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劳务协作协议,促进该区劳动力到我县就业,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针对疫情持续打好稳就业“战疫”,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包保制度,累计为81户小微企业发放新增就业岗位补贴118.30万元、48户正常生产的规上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71.32万元。

广泛实施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就业技能培训3.25万余人,组织创业培训1436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1亿元,创业带动就业2000余人。出台《郎溪县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及《郎溪县创业示范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积极为创新创业提供市场准入、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精准服务。成功举办郎溪县首届创业创意大赛、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五年间,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推进,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网络更加牢密。

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参保人数持续增加,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郎溪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规范企业征缴、实施部门联动等措施,全力推进我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保基本、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2016年来共征缴各项社保基金约10亿元,基金支出约16.46亿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政策,累计为全县企业减负约1.09亿元,返还失业保险费425万元、重点企业稳岗补贴413万元。其中,针对疫情受理502户企业申报返还失业保险费246.36万元,为340家中小微企业清退已缴纳3项社保费共计257.94万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持续五年增长。“十三五”期间,我县各项社会保险年度参保目标任务均全部完成,城镇职工养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达6.10万人、0.98万人、2.57万人、2.40万人。开展社保经办机构经办风险管理、社保基金专项稽核追缴等活动,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和质量。

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继出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郎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办法》和《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60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都享受养老金待遇,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升至200元。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8.7万人,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待遇人员4.98万人,累计待遇发放金额共3017.51万元。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2020年度全县享受代缴9451人,年度代缴200万元。

——五年间,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事人才支撑。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安排,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保障机制,促进人才总量稳步增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五大工程”助推人才兴县战略的意见》,实施“英才”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县共获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5人,建成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家,累计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1.7万次,到2020年,全县事业单位高级职称412人,中级职称1645人。精心组织省人社厅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并健全长效机制,助力企业发展。实施“匠心”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建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家、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培养高级工2350人,培养技师142人,累计新增技能人才3万余人。

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一体化建设不断推进,与溧阳、广德签署《苏皖合作示范区人力资源合作协议》, 在人力资源交流、企业异地招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先后组织30余家企业赴溧阳、广德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现场招聘。校企合作常态化开展,先后组织动力源、托新科技、国肽生物、理昂生态等100余家企业赴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安徽机电学院、江苏海事学院等10余所高校开展校企对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引进各类高校毕业生300余人。

高标准完成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共招录公务员157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7人。先后出台《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郎溪县人民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郎溪县高层次、急需紧缺医疗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操作口径,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人事相关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巩固,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等工资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五年间,积极完善各项机制,不断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和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行动为抓手,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根治欠薪攻坚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85次,进一步推动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清偿责任,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相关制度,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十三五”期间,共接受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案件287件,共追付工资约1.05亿元,涉及职工人数9030人。组织县、乡两级劳动监察员参加省厅培训300人次。针对全县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年审681次,合格率均为98%以上。

建立健全和谐劳动关系机制体制,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格局基本形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基本达标,积极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仲裁开放月”“质量评学”等活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窗口行风建设。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0%以上。“十三五”期间,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50件,另案外调解劳动争议206件,涉案金额共计2558.08万元,案件均按期结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60%以上,案件上线率97%以上。受理并认定工伤案件2833件。

——五年间,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县、乡、村三级人社服务网络更趋完善。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顺利竣工并完成整体搬迁工作,整个项目占地6679.36平方米,含主楼与附楼两部分,新大楼的搬迁有效解决了县人社局以往办公场所分散、硬件设施老旧的落后状况,着力打造了硬件设施完善配套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级人社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覆盖全县96个行政村(社区),实现村级人社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规范化,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购置社会保障卡即时制卡机1台、“人社便民宝”112部,将社会保障卡操作终端延伸至村一级,县、乡、村三级人社网络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全县社保卡持卡人数已达25.7万人。

“十三五”时期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后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数

五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45000]

城镇登记失业率(%)

2.9

五年转移农业劳动力(人)

[2498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7087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186614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

25700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

24010

: [ ]表示过去五年累计数。

 

 

第二节  发展环境和指导思想

 

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着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郎溪县位于长三角经济圈,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紧抓“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集中合作区郎溪片区发展机遇,县域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体系逐步完善,制度保障稳步落实,应对危机和复杂局面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为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仍需健全和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更加突出;社会保障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压力,社会保障体系在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方面有待加强,征缴扩面空间缩小,基金平衡安全矛盾突出;人才队伍建设与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还不能相适应,人才总量较少,现有人才占有率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缺乏吸引高层次人才的主体,人才难引更难留的困局亟待破解;工资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待继续推进;劳动用工和劳动关系更加多元化,影响劳动关系稳定因素增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县、乡、村三级人社网络服务体系仍需完善,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仍需提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抓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统筹协调。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从我县基本县情出发,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落实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立足部门职能,积极做好“一地六县”长三角产业合作发展试验区建设服务保障

(二)坚持以人为本,持续深化改革。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创新思维观念、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方法,持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着眼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长三角一体化。

(三)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服务水平。以建立健全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础建设。全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加快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三节  主要目标

未来五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完善就业政策,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稳定就业,“十四五”末,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大众创业,鼓励万众创新。积极开展“互联网+就业”活动,努力实现企业招聘岗位信息、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在“一地六县”异地同步共享。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十四五”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分别参保7.2万人、17.5万人、3万 人、3万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依托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实现社保服务长三角地区互联互通。

3.努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以博士后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为载体,引进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及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来郎服务,“十四五”末,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500人左右,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3500人左右,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3︰6。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深入推进。运用好G60科创走廊人才峰会和G60科创走廊人社局长联席会议成果,积极探索建立一体化、便利化的人才引进服务机制

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十四五”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到96%以上。

5.加强人社平台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设施设备更加完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着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提升信息融合服务能力,十四五期间,社会保障卡发卡31万张。

 

 

 

 

专栏2:“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2020年基数

(预估)

2025年目标

(初定)

属性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7200

[32000]

预期性

2.城镇登记失业率(%)

3.5

4

约束性

二、社会保障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67900

72000

约束性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人)

186843

175000

预期性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人)

25700

30000

约束性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人)

24010

30000

约束性

7.社会保障卡发卡数量(万张)

26.5

31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人)

8350

13500

预期性

9.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1:4.4:4.6

1:3:6

预期性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人)

5000

8500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11.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8

98

约束性

12.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

100

96

约束性

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

95

约束性

14.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6

65

约束性

注:1.[ ]表示五年累计数;专业技术人才不含技能人才。

2.因上级目标任务未明确,表内2025目标为初定数。

第二章  关于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任务

 

第一节  完善就业政策,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落实“稳就业”决策部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稳步推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落地生效,落实新增就业岗位、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等政策。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2.不断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加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提高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打造创业担保贷款升级版。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3.切实保障重点群体就业。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跟踪帮扶,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机会;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持续组织开展好“接您回家”系列活动。精心组织好“2+N”招聘及重大节日期间的大型户外招聘会,开展“岗位进村”活动,切实加强各类群体的就业保障。

01  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城镇年均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02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常态化开展“2+N”招聘、视频招聘。打造“互联网+就业”,加强“大数据”建设,在线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视频招聘、职业培训、创业辅导等项服务。

03  构建全方位就业服务体系。把就业优先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不断扩大就业增长点。持续开展“送岗位进村”“人才夜市”等活动,确保各类求职者不挑不拣实现72小时就业。建立健全“村级(社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群” 管理机制,实现快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加大就业援助力度,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实行精细化、长效化的优先扶持和

重点帮助。

04  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提高就业质量。

05  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创业补贴、贷款贴息、社保补贴、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办法,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托底帮扶,促进发展成果共享。

专栏3:推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计划

4.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以工代训等。不断完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制度,扶持重点群体和普通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劳动者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对参加技工学校新技工系统培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实施补助。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县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择优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市职业技能大赛。

专栏4:职业培训促就业计划

01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积极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免费技能培训、以工代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

02  支持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支持企业、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建设。

03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积极开展县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择优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市职业技能大赛。

04 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依托企业、职业(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

5.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充分运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渠道,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扶持政策、招聘会、职业培训、就业见习、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等就业信息的多渠道发布和精准推送;推动就业扶持政策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核以及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完善市场供求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监测、失业动态监测等各项统计监测工作,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提高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1.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省级统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实现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发挥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保生活、促就业和防范失业风险积极作用,失业保险功能更加清晰。建设更高水平的工伤保险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工伤保险体系更加健全。

2.扩大社保覆盖面。重点面向新业态和灵活就业人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重点关注逐渐崛起的新业态的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不断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和此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进一步扩大参保率。

专栏5: 社会保险扩面计划

01  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初步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

02  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保参保人数进一步增加,预期“十四五”参保人数可完成7.49万人。

3.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而调整的正常机制,稳步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相联系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完善有关职业康复诊疗规范和职业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工伤职工的待遇水平。

专栏6:提升社会保险待遇计划

01  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稳定增长。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并稳步提高。

02  失业、工伤保险。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健全失业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03  补充保险。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以及探索建立企业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4.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5.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开展社保数据稽核,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完善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和有关部门协同监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

 

第三节  积极推进更专业更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

 

1.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选拔力度。落实省市援疆援藏一线、疫情防控一线、扶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政策,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先推荐,优先申报,优先晋升。积极选拔推荐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宛陵优才。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业务素质,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省学术研讨活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民营企业自主评审,落实长三角区域各省(市)间的职称互认机制。推进企业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大力招收博士人才和高学历高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支持县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支持企业、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人才自主评价体系建设。在企业和院校择优推荐省级“名师带高徒”人才,发挥名师传帮带培养高技能人才作用。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依托企业、职业(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在企业和院校择优推荐省级“名师带高徒”人才。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等各项制度和回避、申诉、培训等单项规定。大力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健全事业单位申诉委员会,规范化调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争议。实施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扎实做好相关行业重点领域的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抓好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公开招聘的原则、范围、条件及程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贯彻落实 “三支一扶”有关制度政策,做好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

 

1.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推动乡镇、开发区和行业系统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形成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创建格局,更有力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形势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能力。

2.全面提升仲裁标准化建设。巩固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成果,以“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为抓手,规范在线调解流程,实现在线调解申请登记、资源分配,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解决争议。建立健全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培育、选树金牌调解组织,带动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整体效能提升。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通过“仲裁开放月”、“流动仲裁庭”活动,探索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健全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推动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高质量发展。

3.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提高劳动监察的预警机制和市县乡三级联动调处机制;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违法行为较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积极妥善处理重大劳资纠纷,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及时纠正企业欠薪行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精神,强化执法检查,基本实现“根治欠薪”目标;进一步探索落实不抗力情况下(如疫情防控等)劳动权益维护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

专栏9: 改善社会保险待遇计划

01  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2%。

02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0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

04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学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例分析,以案学法,提升办事能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建设,配备相应的网格管理员,依托网格加强对辖区内劳动用工行为的监管,增加基层执法必备设备,配备必要执法车辆或保障提供执法车辆。

 

第五节 建立完善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平台建设。以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功能为重点,整合资源,建立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的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2.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城市“一卡通”建设,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拓展社保卡应用功能,提升综合便民服务能力。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并逐步拓展到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才服务、人力资源开发、人事管理等领域。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扩大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提高网络安全工作水平,加强网络硬件设施扩充,持续加强干部职工信息化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长三角人社领域常态化沟通合作,推动长三角区域内政务网的互联互通。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营造良好的信息化环境,实现人社服务“一网通办”。

3.加强系统队伍建设。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狠抓日常理论学习,制定细化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清单,不断提升全局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定期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4.加强人社窗口建设。科学划分窗口单位功能区域,着眼“一网一门一次”,大力推行综合柜员制,优化调整现有窗口,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参加全县政务服务礼仪培训。加强窗口人员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升素质能力,提高服务效率。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人性化服务。

 

第三章  完善保障措施  抓好规划落实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不断加强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支持力度,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市、县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支持,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十四五”规划的主要指标和任务、重点工程贯彻落实。

 

第二节  加强法治建设

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第三节  强化财政保障

加强和完善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完善资金保障措施。加大政府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事业的资金投入,并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大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重点增加对人事招聘、人才引进、扩大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

 

第四节  加强系统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完善县、乡、村三级人社网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村级人社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

2.精简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服务事项清单“四统一”标准,对全局进行全面摸底梳理,逐项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缩短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间和审批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服务规范承诺制,为“人社服务快办”提供制度保证,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3.加强高素质人社服务队伍建设。狠抓日常理论学习,制定细化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清单,构建“导学、讲学、比学、践学、考学”相结合的学习体系,不断提升全局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精通业务、勤政廉洁、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4.执纪问责,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全局日考勤和平时考核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内部效能检查,坚持每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5.完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十四五”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制度,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修订调整相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使规划更符合实际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6.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结合各类民生工程宣讲会和就业招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