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二标段)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 发改备案【2022】101号;
1.4 招标人:郎溪县郎川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1.5 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郎溪县“城市更新”综合提升一期项目(二标段)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LXX-GC-GK-202351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LXX-GC-GK-2023510001;
2.5 建设地点:郎溪县;
2.6 合同估算价:53,534,800.00(含施工图设计费用、施工费用;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最终建安费结算不得超过4532.90万元,超过部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其中施工图设计费为固定金额52.69万元不可竞争。施工费按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招标人设定最低下浮率为3%。报价综合了本项目所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等全部施工费用。)元;
2.7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1)市政道路雨污分流造工程(2)城区水系沿线截污纳管错接混接纳管改造工程(3)海绵绿地工程:滨河路 (马棚区域) 海绵城市广场、新建绿地及提升工程、停车场建设工程、绿地公厕工程(4)供水管网建设工程(5)背街小巷(6)绿化改造等(注:北城河截污纳管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绿化、停车场建设工程等;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线、绿化、停车场建设工程等满足功能需要的所有工程施工维护、项目验收、检测检验试验、移交和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全部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达到交付质量标准;;
2.9 项目类别:施工总承包;
2.10 其他: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具备下列(1)或(2)(3)设计资质:(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设计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2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设计任务完成的证明材料,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如相关批复文件或审图机构颁发的审图合格证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所提供设计任务完成证明材料所载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上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反映上述评审要素)。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拟派施工负责人以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2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项目完成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等,时间以所提供项目完成证明材料所载时间为准。(若证明材料中不能反映上述评审要素,还需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反映上述评审要素)。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7 其他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同时须担任施工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郎溪县:郎溪县碧水豪庭1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0000000413
账户名: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0154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郎溪县郎川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凤飞路(静湖公园)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63-7014112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碧水豪庭1号楼二楼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15357555788
9.3 初步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工
电话:158 0551 8390
9.4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郎溪县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电 话:0563-7035472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郎溪县郎川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63-7014112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5357555788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