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2027H/202308-00125 |
组配分类: | 潘村村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度姚村镇潘村村第二季度村务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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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潘村村 |
发布机构: | 姚村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度姚村镇潘村村第二季度村务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2023年度姚村镇潘村
村
务
公
开
(第二期)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
一、政务政策宣传
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很大程度上表现于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国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中华文明根植于农耕文化,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进一步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汇聚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磅礴力量。 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本季度可以新婚、生育的夫妇进行公开 (一)本季度新婚夫妇:刘* 姚* (二)本季度一孩出生情况: 王* 肖*婷 郭*杰 冯*静 潘* 施* 本季度二孩出生情况: 刘* 张* (四)本季度三孩出生情况: 三、宅基地审批 本季度无宅基地新建审批情况; 无 四:农村征兵 1.优先征集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男性大学生合格一个、批准入伍一个。 2.保留学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按期毕业 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所在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4.报考军校 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 5.保送军校 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以及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6.直接提干 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7.选改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8.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9.定向考录 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由我省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政法干警、专武干部和公安机关特警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0.复学升学 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相应学分。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今年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扶持就业 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教育部将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12.复工复职 高校和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高职高专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定向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两年期满退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两年协议义务。 13.依法优先优待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①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残疾军人享受普通票价半价优待;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③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免收门票;④义务兵、士官入伍前,随军家属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应当保留;⑤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⑦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⑧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⑨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⑩为其家庭悬挂“光荣之家”。此外,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还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明确了其他优待政策,具体内容附后。 14.应征差旅费补助 返乡应征青年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由县级财政按照每人200—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15.奖励金 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按每人不少于6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10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12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 16.优待金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本市、县(市、区)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的70%发放。征集到驻西藏部队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每人增发1倍以上,其他高原条件兵参照执行。 17.津贴费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18.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我省按照不低于部队退役金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19.学费补偿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
二、财务公开
一、年初财务预算情况
四、年终财务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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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公开
一、潘村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 我村于2014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围绕创建农村服务型党组织,开展了乡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政务代办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一平台两中心”建设,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服务组织网络建设以“管理网格化、服务信息化”为基础,建立高效使捷的乡村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将全村的12个村民组分为四个网格,其中湖北庙、上尤冲、下尤冲为第一网格,庄屋、大潘村、刘家湾为第二网格,杨村、下八村、小潘村为第三网格,厂、庄东、庄 西为第四网格,以支部书记为领导的村两委四人分别为四个网格长。为了更好地为民服务,针对组织网络建设,编制了9项制度,从系统安全,民情日志、入户走访、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规范,形成作业标准。工作内容涵盖电费缴纳、税费缴纳、话费充值、个人信息检索、流动人口登记、残疾人证办理等多项内容。从一平台两中心建设至今,共为村民办理事项5000余件,平均日办件量超过10件,有效的方便了 村民的日常生活。 二、潘村农村专业经济服务:(无) 三、潘村农村社会服务 (1)农村医疗救助:无 (2)五保分散供养:2人。五保集中供养:2人(附清册) (3)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20人。(附清册) (4)大病救助: 无 (5)抚恤(优抚):4人。(附清册) (6)农村低保:低保户数28户,人数31人。(附清册) (7)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补贴:17人(附清册) (8)防汛救灾:2022年冬春救助人员共计52人。(附清册) (9)城镇低保:无 四、潘村村农村平安稳定服务 1.村防洪、防火花名册(见附表) 2.村治安巡逻队花名册(见附表) 3.村外来人口登记花名册(见附表) 4.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见附表) 五、潘村农村公益事业服务 (1)公共卫生及环境整治:全村各自然村全天候清理。 (2)村级道路建设: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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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人员名单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政治面貌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徐正文 |
男 |
大专 |
党员 |
书记 |
138****3994 |
朱顺根 |
男 |
大专 |
党员 |
委员 |
139****0010 |
杨先琴 |
女 |
大专 |
党员 |
委员 |
138****3946 |
陈 翠 |
女 |
中专 |
群众 |
委员 |
182****9865 |
陈文霞 |
女 |
大专 |
群众 |
委员 |
187****5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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