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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08-00058
组配分类: 城市燃气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全县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郎安办〔2023〕66号
成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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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全县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 郎安办〔2023〕66号
成文日期: 2023-08-16
发布日期: 2023-08-16
关于全县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16 09:22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郎溪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均开展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7月下旬,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商务局分别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成立4个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发区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为进一步做好全县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一)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根据各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得出,截至8月11日,共排查燃气使用经营单位934家,排查隐患3268处,整改完成38.9%,整改率低(具体见附件1),各地均未上报须要开展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县直有关单位检查燃气经营企业6家,排查隐患45处,目前已完成整改;开展燃气灶具及其配件产品质量排查,共排查88家,发现隐患4条,已完成闭环整改,期间立案查处2起,处罚0.177万元。

(二)督查检查情况。各督查组查阅了各镇、街道,开发区关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资料,重点检查了是否启动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实现清单管理,闭环整改销号。从抽查的结果来看,各镇、街道、开发区均开展了本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了隐患整改台账同时各督查组随机抽查餐饮用气单位39家,共计发现隐患135条(具体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属地存在的问题。隐患整改率低,三个街道的隐患整改率均未超过30%,其中郎川街道为26%、郎步街道为22.9%、钟桥街道为12%。从督查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单位仍存在整治工作不严不细的情况,通过查阅各地隐患台账及现场抽查燃气使用单位发现,存在排查整治未全覆盖、检查表与台账中记录问题隐患不一致、隐患排查台账中隐患清单不够细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逾期仍未跟进督促整改到位等问题

    (二)县直部门存在的问题。各部门配合不够紧密,无上报须要开展联合执法情况,执法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震慑力,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对行业领域燃气使用单位排查未全覆盖,督促隐患整改力度小。

(三)燃气使用经营单位存在问题。一是落实整改力度不大整改率低。二是问题隐患比较集中。在发现的隐患中,大部分是未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软管、加压阀不符合要求等。三是隐患整改不规范,如各镇、街道排查的隐患上明确要求更换波纹管,但有的餐饮用气单位更换的仍然是普通的橡胶软管,钢瓶减压器要求的是不可调式且具备过流切断功能的减压阀,但更换之后仍然是可调压力式减压阀。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各地要压紧压实工作职责,立行立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燃气经营使用单位积极整改问题隐患,形成闭环管理,提高整改率,落实工作报送机制;二是严格执法,各有关县直单位要根据《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3〕3号),明确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对拒不整改的或整改未按要求完成的要开展执法活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厉打击,对零执法部门进行通报。三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整改“回头看”认真开展醇基燃料等新型液体燃料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请各地将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于8月17日前上报至各督查组牵头单位

 


 

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