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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306-00120
组配分类: 现场检查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如何破解“散乱污”企业监管难题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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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306-00120
组配分类: 现场检查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如何破解“散乱污”企业监管难题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15
发布日期: 2023-06-15
如何破解“散乱污”企业监管难题
发布时间:2023-06-15 10:44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散乱污”企业主要特点有规模小、分布散、布局乱、污染重,这类企业不符合本地产业布局规划、产业政策或者应办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因此,许多“散乱污”企业不在环保部门的环境统计、监管名录检查计划之中,成为地方环境监管的盲区。目前对于“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主要存在几个难点。

一是危害性强。“散乱污”企业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造纸、铸造、砖瓦窑、陶瓷烧制、碳酸钙、玻纤、石粉加工、卫浴产品、采石厂(场)、混凝土搅拌站、废塑料加工、石材加工,以及涉及塑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注塑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且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或者无任何防治措施,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水环境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损害群众健康。这些企业没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环境成本为零,其粗放型发展模式严重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对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是分布散乱。“散乱污”企业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具有点多面广、隐蔽性强、流动性强等特点,此外重点产业园区内“厂中厂”类的小作坊也属于典型“散乱污”企业。我县2018年以来共排查108家“散乱污”企业,分布在8个镇、3个街道以及经济开发区,这些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地方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难以摸清底数,做到有效监管。

三是容易反弹。一些“散乱污”企业被取缔之后,会迅速转移生产设备、产品和原料,“换地上马”继续在其他更隐蔽的地方生产加工,由于没有任何证照,难以做到跟踪调查。还有一些农村闲置民用房、场院等极易成为“散乱污”企业滋生场所,一些个体经营户以低廉的价格租用作为加工厂房和产品、原料堆放点,位置隐蔽、成本不高、逃避监管。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

一是要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大整治力度。按照“一个点位、一套资料”要求,建立完善整治台账,对于易滋生“散乱污”企业的场所,要重点关注、强化监管,对那些无视法律法规、不符合环保政策、治理无望、严重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散乱污”企业,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关闭,并依法追究责任,不让其有死灰复燃的机会,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二是要充分发动群众力量,拓宽线索渠道。受时间和人力的限制,仅仅依靠行业部门对“散乱污”企业摸排是不够的。充分发挥广大群众“探头”作用,提高对隐蔽“散乱污”点位发现能力,依托“12369”环保热线、“12345”政府热线,发动群众对“散乱污”企业进行举报,同时探索建立“散乱污”线索举报奖励,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是强化部门沟通与协作,形成整治合力。“散乱污”排查整治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建立整治专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完善督办考核机制,定期督查履行职责情况,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