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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766868479L/202306-00005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发镇新发东路沿街人行道路面及外立面破损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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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766868479L/202306-00005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新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新发镇新发东路沿街人行道路面及外立面破损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新发镇新发东路沿街人行道路面及外立面破损修复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1:20 来源:新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1.交易条件

新发镇新发东路沿街人行道路面及外立面破损修复工程已通过批准,准予招标。为保证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公平、公正及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现拟通过邀请发包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发镇新发东路沿街人行道路面及外立面破损修复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雨水井井箅更7座;铸铁井盖更换1套;挖沟槽土方约33.6立方米;DN200双臂波纹管约42米;砖砌雨水口7座(含铸铁雨水箅子);管道疏通约120米;破碎砼路面开挖约70.16立方米;路床碾压检验约485.75平方米;碎石基础约485.75平方米;18cm厚水泥混凝土389.75平方米;10cm厚水泥混凝土96平方米;树池拆除约38.4米;挖树根约14株;树池修复约28.8米;原墙面抹灰层铲除约107.34平方米;墙面一般抹灰约757.34平方米;墙面油漆约7681.18平方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郎溪县新发镇集镇。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新发镇新发东路沿街人行道路面及外立面破损修复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2.4交易控制价:459343.40元成交价(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5%):390441.89元。

2.5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

2.7.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为质量缺现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返还质量缺陷金,以上资金均无息。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

公示1天无异议后,交易代理机构依序通知成交候选人2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交易代理机构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响应人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6获取文件方式:交易公告在郎溪县碧水豪庭4号楼109室领取,领取时间为2023年6月2817:30前: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6.1 报名时间:详见邀标文件

6.2交易文件售价:0元/份。

7.交易

7.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 20236291000分,地点:新发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7.3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7.4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7.5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7.6 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8.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8.1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符合要求后须在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如代理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国家计委计价【2022】1980号”文件标准的100%计算结果收取。

8.2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成交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交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8.3成交通知书发出2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8.4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8.5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政府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8.6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8.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函密封。标记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本工程采用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投标单位报价同比例下浮,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位: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姜主任

 话:15056297808

交易代理机构:中科旭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人: 朱工

 话:1585630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