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郎溪县通洲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运动器材和2000吨配件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500万件运动器材和2000吨配件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安徽郎溪开发区十字园区
建设单位:郎溪县通洲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根据市场情况以及新型的运动器材的出现,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进行产品方案的调整,主要为:拟减少原环评的哑铃、壶铃、杠铃片等运动器材产品产量,新增440万件不同类型运动器材,在改变产品方向的同时生产工艺和原料也发生了变化,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属于重大变动,故进行重新报批。
项目重新报批后,形成年产500万件运动器材和2000吨配件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间接循环冷却水定排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溪河。
废气处理设施由喷淋等湿法处理改为干式处理,故重新报批后不产生除漆雾废水、浸塑与注塑吹塑废气处理废水、除尘废水。车间保洁采用干式吸尘、清扫方式,不产生保洁废水。
(2)废气
1、2#车间:
①注塑/吹塑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水泥砂浆搅拌粉尘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杠铃杆抛丸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水泥仓呼吸口粉尘:项目设有1个20m3的水泥仓,经仓顶袋式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
④喷塑粉尘经负压收集后,废气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线进出口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固化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喷塑废气一并采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⑤橡胶硫化工段: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密炼、塑炼、硫化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投料废气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⑥浸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浸塑前工件烘干工序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3#车间:
①熔化/浇注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②造型废气经软管集气罩收集;混砂密闭,混砂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与造型废气一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砂处理线内封闭收集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④粗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落砂设备内封闭收集粉尘,落砂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与抛丸粉尘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⑤精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⑥打磨房封闭,打磨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打磨房负压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⑦喷漆、晾干房封闭,调漆、喷漆工序均在封闭喷漆房内进行。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采用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
3、4#车间:
①浇注、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②砂处理线内封闭收集粉尘,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13)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在噪声控制上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等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在采取上述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加上距离衰减作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由企业集中收集后暂存厂区危废间,本环评要求新建1座危废间,建筑面积约50m2。危险废物储存周期不超过半年,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