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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306-0001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正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米坯布和2500万米涂层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6 发布日期: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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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306-0001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正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米坯布和2500万米涂层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06
发布日期: 2023-06-06
安徽正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米坯布和2500万米涂层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6 15:17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正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万米坯布和2500万米涂层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3500万米坯布和2500万米涂层布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十八路南侧,经都九路西侧

建设单位:安徽正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240m2,主要建设有2栋生产车间、2栋综合楼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3000m2。项目主要从事坯布和涂层布的生产活动。建设项目投产后,可年产坯布3500万米和涂层布25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蒸汽凝结水、活性炭脱附废水和循环冷却废水用于喷水织机用水,不外排;综丝清洗废水和喷水织机废水经厂内建设的1座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93%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水,剩余的7%与生活污水一同接管入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沙河。

    2)废气

①定型废气

采取定型机的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定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捕集的定型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水喷淋塔+高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和VOCs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VOCs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

②调胶废气+涂覆烘干废气

本项目设一个密闭的调胶房(6m×5m×4m),采取调胶房内微负压抽风的形式捕集调胶废气;拟在涂层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PU胶涂层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捕集的调胶废气和涂覆烘干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冷凝回收装置+三级循环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脱附、冷凝回收系统)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主要污染物DMF、甲苯和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氨酯干法工艺”中的标准要求(DMF排放浓度≤50mg/m3,甲苯排放浓度30mg/m3VOCs排放浓度≤200mg/m3)。

③危废暂存间废气

采取危废暂存间内微负压抽风的方式捕集其内部废PU胶、DMF和甲苯包装材料挥发出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3)排放,主要污染物DMF、甲苯和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氨酯干法工艺”中的标准要求(DMF排放浓度≤50mg/m3,甲苯排放浓度30mg/m3VOCs排放浓度≤200mg/m3)。

3)噪声

本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底座设减震垫、留减震槽、接口处做挠性连接,局部设置隔声罩,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化纤丝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油液、废活性炭、DMF回收液和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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