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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03-00073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郎溪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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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郎溪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3-17
发布日期: 2023-03-17
【执行效果评估】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郎溪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实施后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08:36 来源: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郎溪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郎政办﹝2020﹞3号)实施后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进行全面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郎溪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监护治疗管理规定的通知》(郎政办﹝2020﹞3号)下发后,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由县政法委牵头,经卫健部门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得以持续开展和提升,取得了较好成绩。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实施情况及成效

(一)建档管理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县登记建档随访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763人,其中危险性等级评估3级及以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432人。

(二)住院治疗情况:截至2022年底,在院治疗精神障碍患者225人,其中三级及以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住院患者176人。

(三)随访管理核心指标: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为5.57‰,管理率为99.34%,规范管理率为98.18%,面访率为87.02%,服药率为81.89%,规律服药率为72.61%,精神分裂症服药率为80.14%,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为73.25%,各项指标均超过省级指标要求。

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县第四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全县精神卫生管理治疗服务工作需求。

(二)县第四人民医院住院床位数严重不足,床位周转率低,将出现患者无法收治住院问题,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矛盾。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组织领导,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评尽评”“应管尽管”“应治尽治”,避免肇事肇祸案(事)发生。

(二)积极开展临床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招聘工作,解决县第四人民医院临床工作人员严重不足问题。

(三)积极谋划项目,尽快实施启动项目建设,有效解决县四院床位数严重不足问题,提升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服务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