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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7000/202301-00044
组配分类: 工作落实
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郎溪旅游消费暖市场激励举措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日期: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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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郎溪旅游消费暖市场激励举措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日期: 2023-01-19
郎溪旅游消费暖市场激励举措
发布时间:2023-01-19 09:08 来源:郎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激励对象

县内旅游景区、农家乐、民宿、露营地、旅行社等旅游市场主体;县外游客(春节返乡县内游客)

激励举措

1、收费景区门票减免

国有A级景区免收门票,民营收费景区门票半价。

2、宣传营销奖补

县内旅游市场主体、县外游客在郎溪期间游玩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小红书、马蜂窝旅游网等平台发布“游郎”攻略、视频的个人,作品经过评审,单篇攻略、视频给予300元奖补,个人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元。

3、消费奖补

对旅行社招徕进行奖补:单团20人以上,游览两个景区及以上的过夜游客,给予每晚50元/人的补助;游览一个景区,并在县内就餐一次的非过夜游客,给予10元/人的补助;单个旅行社最高奖补10万元。

对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奖补:自行组织县外游客在本企业消费的,给予每晚50元/人或10元/人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10万元。

对县外自驾游游客优惠:凭身份证在县内民宿、农家乐、露营地等旅游市场主体入住、就餐享受8折优惠;经核定,折扣部分给予市场主体补贴。


郎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