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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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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27H/202210-0006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本级政府解读】关于《姚村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06 发布日期: 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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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本级政府解读】关于《姚村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06
发布日期: 2022-10-06
【本级政府解读】关于《姚村镇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06 09:12 来源:姚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严防焚烧秸秆行为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全年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建立常态化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高效管控机制,在全镇实行全年露天禁烧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一步遏制露天随意焚烧现象,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秸秆露天禁烧,确保公共媒体上不出现负面报道和民众投诉事件,不出现卫星云图监测火点。同时,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健全完善以“五化”利用为主、秸秆还田为辅,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的绿色、环保、健康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组织了调研,了解我我镇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等实际情况,并根据现状起草了本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征求自然资源、经发、文旅、农办、各村各社区等部门的意见,形成初稿,报党委政府召开党委会审定印发。

四、主要任务

(一)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简称禁烧办)负责制定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镇直各单位按职责加强配合,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各村(社区)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秸秆禁烧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并逐组、逐户落实;负责辖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区域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辖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本区域全年不发生秸秆焚烧和其他焚烧现象。

五、工作措施

(一)秸秆禁烧工作

1.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栏、横幅、标语、会议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各村(社区)公开栏应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禁烧办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工作进展。

2.落实禁烧责任。各村(社区)要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镇党政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3.抓好防控措施。各村(社区)要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各村、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并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禁烧重点时段,镇、村(社区)组和本辖区相关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离岗、脱岗。要重点守住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栽种前4个时段,抓好主要公路两侧、通讯电力设施等重点区域附近林木保护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

4.加大查处力度。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禁烧办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坚决给予依法处置。

5.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各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6.落实网格责任。建立包保责任制,实行镇领导、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长”包村民组的网格化责任体系。

7.加强督察巡查。镇纪委、镇禁烧办负责对镇直各单位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全镇。镇纪委牵头,生态环境办、农业农村办配合对各村(社区)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禁烧成效等情况开展全程督查。

8加大执法力度。镇生态环境办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并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进行严肃执纪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销体系。

2.持续提升秸秆“五化”利用水平。以秸秆打捆离田利用为有力抓手,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秸秆附加值。探索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农户收储运秸秆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保障收储运体系稳定运行。

五、资金保障

镇政府根据年终考核评定,结合各村(社区)禁烧工作实绩,对没有火点的村(社区),以26/亩/年的标准予以奖补。另外,对红旗村奖补10000元,用于打捆机秸杆打捆离田。对镇域内发生省及以上认定火点,每发生1个火点,扣除各村(社区)绩效奖励的30%,同时对点位发生村(社区)另扣除绩效奖励的20%,秸秆禁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该村(社区)不得分;对镇域内发生市、县认定发生火点,第1个火点扣除各村(社区)绩效奖励的5%,第2个及以后每个火点扣除各村(社区)绩效奖励的10%。同时对点位发生村(社区)每个火点另扣除绩效奖励的10%。对镇级认定发生火点且未能及时处置的,对点位发生村(社区)每个火点扣除绩效奖励的3%。

六、考核奖惩

(一)实行工作绩效奖励制度。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自行划分网格包片,制定网格长补贴办法或方案,依据禁烧成效落实奖惩。

(二)实行党政同责。各村(社区)两委是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主体,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

(三)实行严厉处罚。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因消极怠工、擅离职守等情况造成辖区(包保区域)内秸秆焚烧的,根据具体情形、影响大小、损失轻重将从严追责,纳入对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四)火点认定。除经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火点外,市“蓝天卫士”通报的秸秆焚烧火点及其它市级及以上发现火点,核定工作按照宣大气办﹝2021﹞13号文件(附件3)执行。

六、下一步监管措施

(一)、网格设置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和便于工作开展原则,科学合理划分秸秆禁烧网格。

(二)、设立网格长

由行政村推选熟悉村组实情、热心公益的村民组长、“五老”人员或贫困群众担任网格长,一个网格设立一名网格长。

(三)、网格长职责

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宣传;帮助村摸清水稻种植面积、秋收、秋种农机缺口等情况;对农机作业留茬高度进行宣传和监管;对出现的焚烧秸秆苗头行为进行劝阻;配合对秸秆焚烧行为进行调查。

(四)、网格长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网格长开展工作时需要穿着具有秸秆禁烧统一标识的工作服。采取入户面对面宣传进行田间地头巡查、开展关键时段监管等方式,发现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给村包片干部。

(五)、网格长误工补贴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网格长补贴办法或方案,依据禁烧成效落实奖惩。

 七、政策咨询

 解读机关:姚村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 党政综合办公室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0563-793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