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来宝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周 建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戴能顺 县卫健委副主任
徐 勇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
王 平 县交运局副局长
徐阿存 县教体局副局长
杨茂喜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永强 县应急局党委委员
张 艳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张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或职务变化自动调整。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会议日常工作,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收集汇总并通报各单位职责完成情况;组织督查相关单位开展联合行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职能
(一)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情况和动态,提出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
(二)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职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三)对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建立长效属地管理机制。
(四)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设施建设、经费保障、人员调动和监督管理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机制,加强流出地、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救助。完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积极探索救助管理工作新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解决救助管理机构巡查能力薄弱问题,在全县建立起参与面广、覆盖面大、渠道顺畅、响应快速的街面巡查协同机制,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加积极主动的救助保护,为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一)县民政局牵头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配合市救助站完成人员安置、返乡护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县委政法委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工作落实绩效。
(三)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救助观念,对救助部门的媒体寻亲,寻人启事等予以配合。
(四)县公安局履行街面巡查职责,主动承担街面巡逻任务,依法处理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流浪乞讨人员,对工作中发现报警求助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应及时引导、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对发现危重病情的流浪乞讨人员直接护送至定点医院救治。严厉打击拐卖流浪未成年人和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救助管理机构为滞留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办理落户登记手续,为本地区因长期在外流浪被注销户籍的受助人员办理恢复户籍等相关事宜。以及负责协助救助管理机构核查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受助人员身份信息;负责免费采集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DNA数据,及时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并及时将比对结果反馈救助管理机构。
(五)县城管执法局要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管理工作,在执行公务期间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要做好告知、引导和护送工作,协助公安、卫健、民政部门做好街头救助工作;对街面职业乞讨人员中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进行教育、制止、纠正,并按照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对携带未成年人乞讨的,应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协调定点医院开辟“绿色通道”,本着“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切实履行救治职能,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并不得拒绝和推诿收治流浪乞讨病人。
(七)县财政局主要负责经费保障,落实救助管理站年度经费预算以及流浪乞讨病人的医疗救治经费,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所需资金。
(八)县人社局主要负责本地区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本地区流浪返乡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对救助管理站(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内年满16周岁有就业能力的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九)县交运局要指导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各运输企业为救助管理机构护送流浪乞讨人员返乡购票提供便利。
(十)县教体局主要负责本地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劝学、返学工作。
(十一)县应急局负责救助和托养机构的消防监督和安全检查。
四、工作规程及要求
(一)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人召集主持,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
(二)县民政局牵头做好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制定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加强联动,沟通协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
(四)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明确议定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