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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27H/202210-00060
组配分类: 天子湖村
发布机构: 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2022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三季度村务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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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天子湖村
发布机构: 姚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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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2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三季度村务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0-10
发布日期: 2022-10-10
2022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第三季度村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2-10-10 10:58 来源:姚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度姚村镇天子湖村

 

 

(第三期)

 

 

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                                  

 

 

  录

一、政务公开

(一)、上级工作方针政策及要求

(二)、计划生育政策

(三)、宅基地审批政策

(四)、农村征兵政策

(五)、其他方面

 二、村务公开

(一)、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三)、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四)、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五)、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六)、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补偿情况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八)、农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处置情况

(九)、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十)、农村税费改革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十一)、三季度出生死亡名单

(十二)、养老保险收缴情况

(十三)、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 

(十四)、移民安置情况

(十五)、村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三、财务公开

(一)、7-9月份报账清单  

(二)、收入部分 

(三)、支出部分 

四、服务公开

(一)、农村服务组织网络建设

(二)、农村专业经济服务

(三)、农村社会服务

(四)、农村平安稳定服务

(五)、农村公益事业服务

一、政务公开

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全党同志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挥历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清醒认识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和不变,永远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锐意进取,大胆探索,敢于和善于分析回答现实生活中和群众思想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开放,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精神,说一千道一万,归结为一点,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今年是邓小平同志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31个年头了。邓小平同志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是历史的结论、人民的选择。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我们的制度必将越来越成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将进一步显现,我们的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有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时期,这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时期,但本质上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开创的,但也是在新中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进行了20多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创的。虽然这两个历史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指导、方针政策、实际工作上有很大差别,但两者绝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在这个基础上把党和人民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社会主义从来都是在开拓中前进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篇大文章,邓小平同志为它确定了基本思路和基本原则,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这篇大文章上都写下了精彩的篇章。现在,我们这一代共产党人的任务,就是继续把这篇大文章写下去。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一定要有发展的观点。我们的事业越前进、越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就会越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就会越多,面对的不可预料的事情就会越多。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懂就是懂,不懂就是不懂;懂了的就努力创造条件去做,不懂的就要抓紧学习研究弄懂,来不得半点含糊。

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也要胸怀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矢志不移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做好当前每一项工作。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

(二)、计划生育政策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三)、宅基地审批政策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二十三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四)、农村征兵政策

2022年的征兵新政策一、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女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

下半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二、学历年龄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 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 日--2004年12月31日)。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二、学历年龄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 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 日--2004年12月31日)。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三、应征地

①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

②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④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四、标准条件(一)身体条件

①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②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身高(米)?】

③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检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政治条件

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和有关规定。

五、征集程序

男兵∶网上报名→初考初检→体检政考→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

①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前,有参军意向的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存根,交至本人户籍所在镇街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高校大学生下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至所属高校征兵工作站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②初考初检∶初考初检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武装部组织;高校大学生在放假离校前,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参加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考初检,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③体检政考∶高校大学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应征。初考初检合格的预征对象,听通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学历证明)参加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征兵体检,由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同步开展联合考核工作。

④走访调查∶联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街武装部联合派出所组织走访调查。

⑤预定新兵∶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训练合格的预定新兵进行全面衡量,利用定兵辅助决策系统集体进行定兵。

⑥张榜公示∶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⑦批准入伍∶经过公示的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整理新兵档案,发放服装,与接兵部队交接起运。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申请学费资助的,将加盖区征兵办公室公章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六、优惠政策(一)优抚待遇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目前济南市2021年标准为20432元/年,义务兵2年发放4万余元,进新疆、西藏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标准发放,根据全省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动态调整。

2.义务兵津贴或士官工资。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1000元/月,第二年为1100元/月;士官工资下士为5800 元/月左右,中士为7200元/月左右,上士为8500元/月,高原、海岛和艰苦边远地区另有补助。

3.部队退役金。部队退役金发放标准∶4500元/年,义务兵2年退役发放90000元,士官按照年限递增。

4.部队退役补助费。包括∶义务兵退伍补助费、医疗保险、离队津贴、伙食费、军人职业年金等共计2万余元;一般下士10万元左右,中士20万左右,上士40万左右。

5.退役士兵养老保险。义务兵2年2.6万余元,士官按照服役年限逐年增加,退役后转入地方账户。

6.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山东省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4500元/年,义务兵2年退役发放9000元,士官按照年限递增。

7.大学生士兵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 元。

8.贡献奖励金。济南市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部队提干、考入军校的,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增加1000元。

9.应征补助金。对户籍在外地或在外就学的大学毕业生,从济南市应征入伍的,按照省外800元、省内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食宿、交通补助。

(二)发展前景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 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以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至当年1月1日),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招生考试。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中共党员,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不超过29岁(截至当年1月1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至当年6月30日),担任建制班班长1年以上,获得勋章、荣誉称号,或者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2次三等功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作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

4.选取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担任班长骨干,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全日制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三)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考试升学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4.从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高校倾斜。

5.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7.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就业安置

1.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满12年;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大学生应征入伍有什么好处

高校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偿政策多,主要的补偿政策有∶高校毕业生如果应征入伍,每人最多可获2.4万元国家补偿;二等功可推荐免试读研;参加预征不影响就业。

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和公安部等部门为了吸引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采取了“空前力度"的优惠政策。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应征入伍相当于免费上大学。

今年我国有611万高校毕业生,截至目前,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只有45%高校毕业生有了就业签约。

二等功可推荐免试读研

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另外,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预征不影响就业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国家要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在5月和6月进行,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不影响就业。即参加预征的毕业生经过体检、政审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仍可选择就业。

该负责人还解释,对于离校时户籍已迁回原籍、但未能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如落实了新的就业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办理就业改派手续。

 

(五)、其他方面

 

二、村务公开

(一)、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任期规划及目标

1、实事求是,结合实际不断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2、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并做好村级各项中心工作。

3、发展村特色茶叶种植。

4、关于申请新建村委会的工作。

5、稳定脱贫,实现乡村振兴

6、发展经济,增加集体收入。

 年度工作安排

1、做好全年民生救助工作。

2、积极开展各项文化惠民工程。

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及乡村振兴工作

4、全面做好2022年秸秆焚烧巡查工作。

5、根据部署要求落实全年改厕具体工作。

6、做好医疗保险续保工作。

7、做好乡村振兴的全面工作

8、把人居环境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二)、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1、实现乡村振兴,让村民稳固脱贫

2、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推展。

3、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

4、养老保险服务到位。

5、做到全面接种新冠疫苗

(三)、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2022年7月1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对我村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村两委班子合格。村两委干部陈建华-合格、毛可建-合格、吴明秀-合格、候肖肖-合格、方长贵-合格、李家梅-合格、李群-合格。

(四)、年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村干部绩效考核情况

姓名

职务

一般

陈建华

书记、主任

毛可建

副书记、副主任

候肖肖

妇联计生专干

方长贵

党建文书

李家梅

乡村振兴专干、文明创建专干

吴明秀

计生专干

 

 

 群

村会计

 

(五)、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本季度无

(六)、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补偿

本季度无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我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由种植及林场承包,已与被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由镇农综站存档。

(八)、农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处置情况

(九)、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本季度无

(十)、农村税费改革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十一)三季度出生死亡

天子湖村20227-9月出生名单

管理地

父亲姓名

母亲姓名

子女性别

孩次

出生日期

天子湖村

 

 

1

7.1

天子湖村

 

 

1

7.28

天子湖村

 

 

1

7.28

天子湖村20227-9月死亡名单

镇别

村别

组别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退档原因

死亡日期

姚村镇

天子湖村

双河

 

1932.12.8

死亡

7.14

姚村镇

天子湖村

岱山

 

1933.7.11

死亡

7.8

姚村镇

天子湖村

 立志洼

 

 

1939.3.30 

死亡

8.2 

姚村镇

天子湖村

 丁家湾

 

 

1934.9.26 

死亡

 8.22

 

(十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情况

2022年1月起开始缴费

(十三)、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资金:我村截至2022年9月份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计94户107人,所有资金直接通过银行“社保卡”发放到位。(后附花名册)

郎溪县天子湖村2022年9月低保惠农补贴资金分户发放清册

 

(十四)、移民安置情况

本季度无

(十五)、村民提议

1、中心村污水处理问题

2、水毁塘坝维修逐步完成

3、山地、林地更换新品种采伐审批时间长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什么时候能控制住

 

 

 

 

 

 

 

 

 

 

三、财务公开

     天子湖村2022年7-9月收支情况一览表

时间

收入内容

金额:元

 

2022.7.18

收上半年村级运转经费

25000

 

2022.7.21

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

72855

 

2022.9.30

收银行利息

154.96

 

时间

支出内容

金额:元

 

2022.8.18

付上半年度办公用品

4420

2022.8.18

付文明创建广告费

6572

2022.8.18

付电信费用8.9.10

1000

2022.8.16

7月村级电费

572.42

2022.8.16

7月后备干部工资

2444

2022.8.16

付杉树岭组太阳能灯维修费用

18800

2022.7.15

6月村级电费

365.23

2022.7.15

付宏华刻章费用

320

2022.7.15

7月宽带费用

285.6

2022.7.15

1-4月生态美超市生活用品

3446

2022.7.15

6月后备干部工资

2444

2022.7.15

4567月后备干部工资

9776

2022.9.16

付后备干部工资8

4888

2022.9.16

8月村级电费

557.2

2022.9.16

付办公电脑、打印机费用

4900

 

 

 

 

四、服务公开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2、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3、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4、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

5、兴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以及招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6、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7、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社会捐赠等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8、镇人民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9、农民负担各种费用的情况;

 

、农村社会服务

新型养老保险,每年1月左右开始缴费,积极宣传、争取参保率达到100%。扶贫救困、医疗救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烈军属优待、残疾人补助等民政惠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所有程序透明公开,并及时在村公开栏公开,让村民监督。独生子女奖励、计生困难群众政策落实到位。

三、农村平安稳定服务

本季度“春节”和“疫情”期间,对外省返乡人员登记报备,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位,全面摸排返乡人员。

四、农村公益事业服务

    各公益性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把各项工作完成得都很出色。广大党员和青年志愿者能够积极投身到各项公益事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人居环境整治、疫情防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