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坚持做好县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结对帮扶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从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结对帮扶村,强化定点帮扶责任,创新帮扶方式内容,助力结对帮扶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具体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工作谋划。通过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把结对帮扶村作为联系基层的重要渠道、改进作风的重要平台、创新试点的重要基地。与结对帮扶村一起分析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好结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推广。
(二)巩固脱贫成果,推动政策落实。指导和督促凌笪镇王桥村、姚村镇潘村,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落实好教育、医疗、卫生、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对监测对象开展动态管理、落实帮扶措施,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全面落实“五防”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发挥单位优势,帮扶产业就业。充分发挥单位资源优势,帮助结对帮扶村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增强竞争力.改善潘村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文化场地建设,实施观天下景区环境提升工程,加大对外营销宣传,增加游客量,积极参与指导“潘村村游客接待中心”项目建设,指导该项目以“观天下景区”北门重要的接待中心标准实施建设,同时我局将积极协调争取项目及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激发内生动力,培育文明新风。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坚持开发式帮扶,倡导有劳动能力的群众发展产业、参与就业、自主创业。坚持志智双扶,积极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宣讲活动,用群众语言宣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指导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帮助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五)聚焦乡村振兴,推动全面发展。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全面推动结对帮扶村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干事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指导结对帮扶村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汇聚资源,继续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持续开展“定向采购”等帮扶行动,推动产销对接,拓展销售渠道,实现消费助农兴农。 鼓励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利用 “百企兴百村”“互联网+社会帮扶”等平台,投入乡村振兴帮扶活动。
(六)加强基层党建,完善乡村治理。指导结对帮扶村通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推行“党建+帮扶”做法,通过党建结对共建等形式,指导帮助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主动积极协调、争取项目和资金,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靠和发动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王桥村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突出问题。一是联系爱心企业捐赠260盏太阳能光伏路灯,让王桥村13个村民组道路亮化工程全覆盖,照亮了村民的文化生活,又让村容村貌得到了改观。二是联系宣城市和平医院开展了“义诊下乡送健康 贴心服务暖人心”大型义诊活动。义诊活动就诊村民近300人次,使村民们既享受到了医疗专家的诊疗服务和健康教育,也提高了村民的健康意识、防病意识、治疗知识。三是开展送温暖、助残、助医、助学活动,开展对优抚对象、五保户、孤老孤儿、低保户、残疾特困人员慰问送温暖。四是大力支持脱贫户自主创业,对脱贫户自产的农产品进行宣传,帮助其拓宽销售渠道。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乡村振兴工作指导组,帮助王桥村谋划主导产业,负责督促落实行动进度与质效。
(二)强化纪律保障。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驻村入户扎实有效,把所有乡村振兴项目一个一个抓落实。对行动迟缓、工作布置安排不到位的干部职工,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帮扶保障。严格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双包”责任,切实推进“干部包户”工作,督促本单位帮扶干部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帮助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现返贫风险。
(四)强化工作考核。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效能考核,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真帮扶真脱贫真振兴,不脱贫不脱钩。对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主要检查驻村专干是否经常驻村入户、是否帮助帮扶村制定乡村振兴方案、检查帮扶人员是否有详细的工作台账、是否对脱贫户采取了具体的帮扶措施、是否帮助帮扶村建立了乡村振兴档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