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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209-00020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泛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万米(6000吨)车用内饰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9-20 发布日期: 202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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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安徽泛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万米(6000吨)车用内饰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9-20
发布日期: 2022-09-20
安徽泛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万米(6000吨)车用内饰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20 15:12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泛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万米(6000吨)车用内饰件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

电话:0563-7033916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安徽泛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2000万米(6000吨)车用内饰件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宣城市郎溪县梅渚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安徽泛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新增2000万米(6000吨)车用内饰件材料项目,依托现有1#厂房、2#厂房,同时新建3#厂房和4#厂房,扩建内容主要包括:

在现有的1#厂房新增生产线,并新增配套建设相关设备,扩建特种车用化纤产品,扩建产能为1500 t/a,扩建后全厂特种车用化纤产能为7500t/a。扩建后特种车用化纤产品厂区利用5060t/a用于厂内针织面料和机织面料的生产,剩余2440t/a外售。

在现有的2#厂房新增产品生产线包括:针织面料和母粒产品;新建3#厂房主要用来生产机织面料、汽车内饰件包覆产品以及座套;新建4#厂房主要用来生产环保水性干法PU革、水性车用仿麂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梅渚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大部分废水回用于生产,小部分外排梅渚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梅溧河。

(2)废气

①1#厂房特种车用化纤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引入1静电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TW001,处理效率90%),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

②2#厂房母粒熔融挤出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W002,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

③3#厂房汽车内饰件包覆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微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90%)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W002,处理效率90%)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

④4#厂房环保水性干法PU革、涂层、烘干定型和水性车用仿麂皮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调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负压收集后(收集效率为95%)一起引入1二级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TA004,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90%TA005RCO催化燃烧处理效率98%)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天然气锅炉燃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SO2NO2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由8m高排气筒。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项目高噪声设备布设尽量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③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采用墙体隔声,将高噪声生产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

④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运行噪声,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主要依据各设备噪声特性,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按照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科技经济信息局、郎溪县开发区管委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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