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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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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2027H/202208-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姚村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8-11 发布日期: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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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27H/202208-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姚村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姚村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8-11
发布日期: 2022-08-11
关于印发姚村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1 15:06 来源:姚村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姚村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

现将《姚村镇森林火灾隐患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20日   


 

姚村镇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有效降低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风险,确保全镇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向好,根据《郎溪县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郎森防办〔2022〕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全镇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森林生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所领导下,成立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长任组长,副指挥长为副组长,镇防火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

三、行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

四、行动内容

专项行动包含森林火灾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旨在逐步化解风险隐患,解决野外违规用火险情多发的顽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一)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林业局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照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置)、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治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以林缘地带、公路两侧、城镇周边以及易燃易爆设施等为重点,特别是加强对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和储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点、输配电站、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花炮,林区公墓及公墓以外的散坟孤坟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职责,切实把专项行动摆上议事日程,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推动专项行动做深做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镇森防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各村(社区)属地管理意见、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隐患台账。村(社区)要建立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期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措施,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将专项行动作为2022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工作调度。6月起,每月20日前各村(社区)向镇森防指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台账(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和总结。镇森防所办公室每月定期通报行动进展,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专项行动成效。

(五)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威慑作用,提升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六)加强信息报送。自然资源、派出所、应急办及时向镇森防所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