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放在首位,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新农村建设总的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二十个字内容全面、内涵丰富,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必须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协调推进。从根本上说,经济是基础,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大力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要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通过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我国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样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提供动力和体制保障。要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消除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要围绕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重点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征地制度改革等项改革。
应当指出,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减人、减事、减支与发挥政府职能的关系,乡镇机构该履行的职责、该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逐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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