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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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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本部门政策解读,案例解读)特殊人群报销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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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医保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民
名称: (本部门政策解读,案例解读)特殊人群报销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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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6-24
发布日期: 2022-06-24
(本部门政策解读,案例解读)特殊人群报销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4 13:03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你好,我家人住院花了一百多万,自己无力垫付,想请求帮助。”2022年3月的一天,郎溪县医保局接到了这样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县医保局接到电话后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立即召集分管负责人、医保中心主任和相关业务工作人员专门商讨研究。

经了解:该参保对象为农村低保对象,患有白血病,在上海住院长达六个多月,花费高达一百四十多万元。正好赶上全市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切换,该参保患者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携带相关票据资料回郎溪报销。由于医疗费用过高,且参保对象为低保人口,无力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打电话求助。

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县医保局形成以下意见:一是根据《宣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连续参保居民跨年度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以出院日期所在年度为报销结算年度,享受该年度医保政策。”此人为低保人口,2022年度享受大病保险上不封顶政策。通过向市医保局请示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执行出院日期所在年度医保政策。二是与参保患者就诊医院联系,因不能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由就诊医院提供费用明细到县医保中心,经过初审后,医院允许病人将自付部分缴清后办理出院手续,应由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部分由县医保中心复核后据实结算。

该参保对象系我县低保人口,享受我县特殊人群报销政策。经核算,本次住院期间共报销119万余元(含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经过与市医保局和上海市就诊医院的沟通,最终患者缴清自付部分出院,缓解了参保患者的就医困难。

县医保局自2019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解决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报销繁的问题,畅通与参保群众的沟通和交流渠道,打通参保群众医保报销“最后一公里”,疏通“堵点”、解决“难点”,切实想参保群众之所想,急参保群众之所急,多措并举解决参保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提高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