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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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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630P/202206-0000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30P/202206-00007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公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日期: 2022-06-01
关于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1:00 来源:县住建局(县人防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全县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使用管理,有效防范餐饮等场所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就我县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作如下公告:

一、安装对象

全县餐饮等行业经营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使用燃气的工矿企业、燃气经营企业的仓储场所、带有经营性质的所有餐饮场所以及企业、机关单位食堂等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报警装置的选型和安装技术要求

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或天然气的安装“泄露报警器+联动电磁切断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满足《可燃气体探测器》(GB15322.12019)标准,需具备型式试验检验报告及消防产品认证。联动电磁切断阀应满足《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CJ/T3942018)标准,需具备检验合格报告。

三、安装方式

可由所属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安装或由所属供气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也可自行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品牌和安装单位,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关安装维修资质。

安装咨询服务单位:

(一)管道燃气用气单位咨询服务公司

安徽中恩应急救援设备有限公司:朱经理17756965544

郎溪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王经理18056356519

(二)液化石油气用气单位咨询服务公司

安徽中恩应急救援设备有限公司:朱经理17756965544上海喆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周经理13345631100

   四、安装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731日前。

五、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伍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伍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其中第八款情形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六、法律责任

对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或装置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自202281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采取暂停供气等措施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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