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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00R/202204-00010
组配分类: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审计局关于对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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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2000R/202204-00010
组配分类: 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发布机构: 县审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郎溪县审计局关于对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12
发布日期: 2022-04-12
郎溪县审计局关于对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16:44 来源: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派出审计组,2022228日起,对我县2022纳入助企纾困资金管理的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资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5以及中央财政安排到达市场主体的2项专项资金在郎溪县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延伸了上述资金2021年度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了县财政局、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科技经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发改委),审计工作得到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情况

纳入本次审计范围的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共5,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5.6万元,全部为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资金。涉及企业1家。资金在2021年全部拨付至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底无结余。

2.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21,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2021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涉及6家企业。2021年底全部结余。2022年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企业230万元。20223月底无结余。

3.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资金。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资金1392.5万元,涉及企业1617个项目。2021年底全部结余。

2022年,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民营经济系列政策资金(皖财企〔2022256号)957.9万元,涉及企业7家。2022年县财政局直接拨付至企业2350.4万元。截至20223月底无结余。

4.省“三重一创”系列政策资金。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三重一创”系列政策资金140.7万元,涉及4家企业,至2021年底县级配套到位115.7万元,总计已下拨至企业231.4万元。2021年底结余省级资金25万元。

2022年,郎溪县收到省级下达的“三重一创”系列(新建项目)政策资金48.6万元,涉及2家企业;补拨创新平台(皖财建〔20211160号)的25万元1家企业,总计收到73.6万元。至20223月底县级配套到位48.6万元,总计已下拨至企业147.2万元。截至20223月底无结余。

5.省创新型省份资金。2021年,省级共下达拨付郎溪县创新型省份资金50.4万元,全部由省科技厅直接下拨至企业,市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截至20223月底尚未配套到位。

另根据省厅相关要求,查看了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中央和省一般转移支付资金939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28万元,总计97380万元。2021年已支付92488万元,2021年底未支付4423万元,20221月至321日已支付2957万元,截至20221月至321日结余数为1466万元。其中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教育类中央和省一般转移支付资金51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总计5207万元。2021年已支付4698万元,2021年底未支付437万元,20221月至321日已支付233万元,截至20221月至321日结余数为204万元。结余是因为校舍安全等项目工程工期较长,资金按工程进度付款,目前仍有结余。

二、审计评价

在推动经济发展,帮扶企业解决困难方面,县委、县政府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工业强县”首要地位,坚持全县上下“一盘棋”思想不动摇,拧成一股绳有力有序推进“工业强县”战略的实施。注重项目谋划工作,县有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企业宣讲及解读上级有关支持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指导企业精准高效的申报奖补资金。同时对照申报范围及标准,分门别类进行精准指导、跟踪服务。竭力支持企业发展,2021年县级安排2020年工业企业奖励资金3115.66万元。

本次审计虽然发现,我县在助企纾困资金拨付进度以及资金配套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总体来说,郎溪县财政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较好。

三、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一)资金拨付不及时

1.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2021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30万元,涉及6家企业。上述资金省财政在20211222日下达资金文件时已落实具体企业单位。但20211228日,市级财政才将该资金下达县财政。县财政有1家企业20万元在2022228日才拨付,时间总间隔达68日(县级下拨时间间隔62日)。

以上行为不符合《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1年制造强省建设系列政策、民营经济政策资金的通知》(皖财企〔20211388号)“三、请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的规定。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按照项目申报资料清单,该公司未及时报送完整资料,导致该笔资金滞后。

责任主体:项目实施单位(安徽宏云制茶有限公司)、县财政局

审计建议: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应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督促,做好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也应及时完整地报送相关审核资料。

2.省“三重一创”系列政策资金拨付不及时。2021年,郎溪县共收到省级下达的“三重一创”(第一批)新建项目奖补资金、(第二批)高新技术奖补资金115.7万元,涉及3家企业。至2021年底县级配套到位115.7万元。具体为:

12020年度三重一创(第一批)新建项目奖补资金131.4万元,省财政在2021513日下达资金文件时已落实具体企业单位。但202171日市财政才将该资金65.7万元下达县财政,县级于202184日配套到位65.7万元,县财政局分别于2021831日、94日将资金全部拨至2家企业,时间总间隔达分别为110日、114日(县级下拨时间间隔分别为61日、65日)。

22020年度三重一创(第二批)高新技术奖补资金100万元,省财政在2021720日下达资金文件时已落实具体企业单位。但2021813日市财政才将该资金50万元下达县财政,县级于2021930日配套到位50万元,县财政局于20211021日将资金全部拨至企业。时间总间隔达93日(县级下拨时间间隔69日)。

以上行为不符合《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政办秘〔2017271号)第十条“省级财政安排的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局下拨资金不及时,另外县级配套资金需要时间审批。

责任主体: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审计建议:县发改委对项目的配套资金因做好提前谋划,做好资金配套申报工作;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拨付资金。

(二)未按规定承担应支持资金

1.市县未按规定承担创新性省份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应支持资金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第六批)的通知》(皖财教〔2021980 号)文件,郎溪县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的企业涉及2家,省级奖励资金20万元于2021114日由省科学技术厅直接拨至企业,截至审计时,市县级配套资金20万元未到位。

以上行为不符合《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484 号)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含基金投资和融资担保)支持对象为市县所属企事业科研单位的,实行省与属地政府共担机制,由省与市、县(市、区)按1:1合力支持”的要求。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在2020年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文件项目申报时,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未作省与市、县(市、区)按1:1合力支持的要求,县科技经信局未作项目预算申报。在20211028日《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1 年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第六批)的通知》(皖财教〔2021980 号)下达后,要求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进行配套,我县因前期无预算,配套暂时无法到位,需要重新申报项目进行审批。

责任主体:县科技经信局

审计建议:依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1484 号)第十九条有关市、县(区)按省与市、县(市、区)1:1的分担比例兑付资金,及时将资金下达到项目承担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应做好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县财政局配合及时将资金下达到相关企业,该项工作应在20226月底前完成。

四、审计建议

多方式推进助企纾困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既定的助企纾困思路和政策,公共财政助企纾困一定要保持政策的公平、公正,既定的助企纾困思路和办法要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二是依法推进助企纾困,营造宽容适度的社会环境。三是要进一步扎实助企纾困工作,主动上门服务,坚持采取部门实地走访主动上门服务的形式,送新发展理念、送支持政策,对发现、反馈的问题、困难精准对症下药。四是夯实推动多平台建设,包括园区综合服务保障平台、金融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人才服务平台,争取做到多方位、多维度、各层面的服务企业发展。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县财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发改委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郎溪县审计局。

 

2022331日

备注:根据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即2022年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