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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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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MB1714830K/202201-00062
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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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日期: 2022-01-28
《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1-28 10:30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脱贫任务结束后,按照“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精神,研究制定我市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中相关就业举措,从强化就业举措、调整工作方式等方面,为保障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提供全方位帮扶,促进就业增收,增强脱贫稳定性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准备。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号)要求和阜阳实际,提出我市实施意见的具体思路。

(二)文稿起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第一时间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结合阜阳实际,拟制了我市《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2020年9月,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先后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四个部门意见,采纳后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四)合法性审查。2021年9月,局政策法规科组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权限,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内容。

(五)会议审核。2021年9月,将《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报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会研究同意,于10月8日印发各县市区。

四、工作目标

通过就业政策落实,确保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增收,为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

五、主要任务

制定10项具体举措,从强化劳务输出、劳务协作、产业发展、就业载体建设等方面,开展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

六、创新举措

在省有关文件基础上,紧密结合阜阳实际,增加“发挥接您回家工作站功能促进引导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推进阜阳名小吃品牌化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质量就业创业”等内容,增强文件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逐项抓好工作举措。三是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

八、下一步工作

持续加大对各县市区督导调度,督促各地认真抓好措施落实和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