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郎溪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今年以来的重点工作
1.抓改革、促发展
①稳步推进区划调整改革试点工作。为适应区划调整和对应一地六县长三角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需要,我县积极开展调研、谋划,多次赴市、省汇报,积极争取省市支持。目前经县委、县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的《郎溪县建平镇区划调整方案》已由宣城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交了《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待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②深化放管服,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完成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乡镇工作,自今年9月1日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核确认工作委托下发到各镇人民政府。
③加快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改革。2016年,县委、县政府两办共同发文制定我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县2020年创新推进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建设提升工作,今年8月底高标准通过省级验收。
2.补短板、惠民生
①适时提高各类保障标准,提高困难群体获得感和幸福感。今年城乡低保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670元/月和705元/月。2021年共计发放低保金5487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199人次,发放救助金22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16806人次,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1173 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4308 人,290.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3754人,290万元。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6.9万元,继续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及时将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新增城乡低保470人,清退955人,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②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智慧化进程。投资 158万元的县级智慧养老数字中心平台交付运行,全县统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线上+线下”服务11月实施。
③大力加强城乡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督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事项全年“零事故”。
④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郎溪县惠民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于2021年8月17日起实行。
⑤推进智慧社区、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2020年县本级财政总投入100万元的智慧社区、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项目招标完成,即将开工建设。
3.存在问题
①城乡社区建设资金、人才缺乏,相关政策配套不够完善;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参与度低。
②殡葬管理工作因受到观念和政策法规因素影响,土葬、硬化大墓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群众对殡葬领域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
③城乡养老体系和智慧社区建设也存在资金不足和管理服务人才缺乏的问题。
(二)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一是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2月累计救助城乡低保129599人次,发放低保金5487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1199人次,发放救助金220万元;农村特困人员1400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150万元;城市特困人员23人,发放基本生活补助8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4308人,290.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3754人,290万元;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66人,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86.9万元。二是完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和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工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40元/月·人提高至670元/月·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55元/月·人(财政补贴标准1035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75元/月·人(财政补贴标准705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840元;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5月。三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7月印发《郎溪县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自9月1日起,社会救助的审核确认权委托下放各镇政府(十字铺茶场社区管委会)。四是实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5月份开始,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1-12月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955人,新纳入低保对象470人,新增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20人(其中集中供养17人,分散供养103人),新增城市特困供养23人(其中分散供养23人)。
2.县级智慧养老数字中心建成运行,开展各镇业务培训,有序推进各项数据录入。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智慧数据平台建成运行。
3.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已完成待验收,6个有建设任务的镇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建成4个,2个在建中,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4.《郎溪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业经2021年7月13日县政府第6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并于2021年8月17日公布,现已开始执行。
5.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2021年10月8日下午,我县召开了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2月底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三)市对县考核工作完成情况
1.承担的考核任务
我局承担市对县考核的目标任务总分值1.45分,其中养老服务业0.5分,城乡社区治理0.5分,社会救助0.45分(不包括县残联考核任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0.05分)。
2.工作完成情况
①养老服务业考核细则要求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年底前继续巩固成效。
②社会救助考核的四项内容全部完成工作任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全部达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标,社会救助审核权下放乡镇,全面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③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考核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依法依规序时推进“两委”换届工作。2021年10月8日下午,我县召开了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12月底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十七届政府以来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实施民政民生工程、织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络,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1.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体收入同步增长
我县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17年的500元/月提高到2021年67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17年的480元/月提高到705元/月,按时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及时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稳定保增长。
2.加强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
自2017年以来年全县共清退城乡低保5789人,新增3501人,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支撑,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覆盖全县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0个,民办养老机构14个,床位2506张。近年来,着力围绕“智慧+”养老服务建设,郎溪县智慧养老数字中心建成并运行,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化、服务标准化、补贴精准化、监管智能化;全县24家养老机构床位2506张,基本实现养老床位保需求保供给;“公建民营”的安徽省颐和安心园康养中心(郎溪县老年公寓项目)2020年12月投入运营,全面提升了我县机构养老的品质;县、镇、村(居)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全覆盖;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建平镇平港社区养老服务站项目建设完成,开启社区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模式;加快推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政府购买服务,从今年2月起面向建平镇约900位老人开展居家上门养老服务,11月起将新增约3000人实现全县统筹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二)全面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
1.大力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全县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从2021年8月起,《郎溪县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2.全力实施城乡社区服务站(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上台阶。
3.着力加快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努力提升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能力水平,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有各类社会组织228家,社会工作者持证人员45人。
4.家庭经济核对中心依托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对申请救助家庭的人口及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进行比对、核实。2021年全年,通过平台共核对2126户,5952人,共出具核对报告1861份。通过入户调查、邻居询问等方式,配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救助工作,为各项救助工作提供准确的核对信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发展和建设相比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延缓。
2.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未来五年(2022年-2026年)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未来五年在分析总结过去五年民政工作规划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今年我局已经制定完成郎溪县民政事业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今后五年全县民政工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突出“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工作主线,立足和着眼继续加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和全面提高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来谋划和安排今后五年的各项民政事业。
(一)强保障
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方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责任。一是强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城乡低保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标准,使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及其他救助对象的救助保障标准始终与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与城乡生产生活水平相适应。二是强化动态监管机制。聚焦脱贫兜底保障,紧盯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和不稳定户,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三类重点人群,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应补尽补”。
(二)促发展
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方面继续强化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一是在完成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全覆盖后继续实施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扩展养老机构对区域性突发灾害事件紧急避险和应急保障功能。二是完善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补贴制度;三是超前谋划一批“惠民生,促发展”的民政公共服务项目,积极推行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满足公共需求,适应社会发展。
(三)补短板
补齐民政社会服务能力短板,一是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现有的郎溪县殡仪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引导和培育,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优先培育和重点发展公益慈善类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三是推进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强智慧社区、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四是建设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四)抓改革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探索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一是探索推进城区管理体制改革,助力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进程,适时、合理的调整相关镇的建制和布局,稳步推进新形势下区划调整改革试点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夯实基层组织根基,为乡村振兴、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障;三是强化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建设,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团体在社会治理中联动参与、志愿服务的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四是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探索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将群众民主自治优势转化为推进基层各项事务发展的工作优势。五是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提高婚姻登记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六是四是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农村敬老院社会化服务改革,探索公建民营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形式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模式。七是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职能作用。
(五)抓项目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智慧养老和养老产业,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根据县发改委关于“十四五”期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项目编制要求,围绕打造长三角生态文化旅游康养基地建设加大项目招引和服务工作。
四、2022年工作思路、目标及重点工作安排
(一)工作思路
围绕国家、省、市、县重大工作部署,对照民政工作规划,立足保稳定、促增长、补短板、创亮点、抓改革、促发展,继续推进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建设,着力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稳步推进区划调整政策,对应“一地六县”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快民政公共服务能力,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目标任务
1.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抓好社会救助审核权下放乡镇工作后续监管、指导,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稳定、保增长。
2.加大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平台建设,以县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平台为基础,结合智慧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功能完善,城乡一体,服务优良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适时提高各类保障对象的救助、补助标准,保稳定、促增长。
4.继续实施各类惠民政策。
5.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完成民政部门的兜底保障任务。
6.抓好全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
(三)重点工作
1.适时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确保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加大各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
2.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和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3.扎实做好区划调整改革试点后半篇文章。
4.继续推进以殡葬服务为重点的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殡葬改革和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实施。
5.做好民政信访工作:重点是上海下放户信访工作。
6.推动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加大社区枢纽型、慈善公益型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7.继续推进城乡社区基层治理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务公开,民主协商工作,推进智慧社区、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
8.常态化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部门布署安排的其他重要工作。
(四)监督方式 郎溪县民政局办公室 电话:702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