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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201-00009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亿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各类化纤布、涂层布等纺织功能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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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00MB1714830K/202201-00009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郎溪亿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各类化纤布、涂层布等纺织功能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1-10
发布日期: 2022-01-10
郎溪亿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各类化纤布、涂层布等纺织功能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0 14:19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郎溪亿丰纺织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各类化纤布、涂层布等纺织功能面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7033916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米各类化纤布、涂层布等纺织功能面料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

建设单位:郎溪亿丰纺织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安徽炎羿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944.7m2,总建筑面积19480m2,主要从事纺织产品的生产活动,根据织造出的坯布后续处理工艺的不同,将纺织产品主要分为坯布、磨毛布、转移印花布、数码印花布、涂层压延发泡布和涂层布。建设项目投产后,可年产纺织产品8000万米,项目采用喷水、喷气织造的方式生产出坯布,生产出的1000万米坯布经磨毛机磨毛后与剩下的7000万米坯布一同交由外协单位进行染色加工,1000万米磨毛机磨毛加工后的坯布经染色加工后,直接作为成品磨毛布外售;500万米染色后的坯布进行转移印花,生产出转移印花布;500万米染色后的坯布进行数码印花,生产出数码印花布;1200万米染色后的坯布涂覆水性PU胶后烘干,生产出涂层布;100万米染色后的坯布涂覆水性PU胶和900万米染色后的坯布与聚氯乙烯树脂膜层压延贴合,经发泡后生产出涂层压延发泡布;剩余3800万米染色后的坯布直接作为成品坯布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循环冷却废水和蒸汽凝结水用于喷水织机用水,不外排;综丝清洗废水、除湿废水、磨毛废水和喷水织机废水经厂内建设的1座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93%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水,剩余的7%与生活污水一同接管入经都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排入沙河。

2)废气

浆丝废气:本项目共设2条整浆机,采取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浆丝废气,捕集的浆丝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速率≤3.0kg/h,排放浓度≤70mg/m3)。

定型废气:本项目共设2台定型机,拟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定型废气,捕集的定型废气经1套高压静电净化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和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1.5kg/h,排放浓度≤30mg/m3VOCs排放速率≤3.0kg/h,排放浓度≤70mg/m3

水性PU胶涂覆烘干废气:本项目共设15台涂层机用于水性PU胶的涂覆、烘干,15台涂层机共分为4组,其中3组中每组4台涂层机,1组中3台涂层机。采取在涂层机的胶槽区域设密闭房,将胶槽罩在密闭房内,采取在胶槽上方抽风的形式捕集涂覆废气;在烘道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烘道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烘干废气,每组涂层机捕集的涂覆、烘干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循环水冷却+脱水除雾器除湿后,再进入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分别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DA006)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氨酯干法工艺”中的标准要求(VOCs排放浓度≤200mg/m3)。

密炼废气+开炼废气+过滤废气+压延废气:建设项目密炼机卸料口、输送小车输送轨道、开炼机、过滤机、压延机及物料输送皮带均在一个平面,采取在上述设施构成的流水线外层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采取在密炼机卸料口、开炼机、压延机产生废气量相对较大的位置设置抽风口捕集上述工段产生的废气,压延线捕集的上述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高压静电回收装置+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7)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VOCs排放浓度≤150mg/m3)。

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废气+高搅废气+密炼投料废气:本项目设2个密闭的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间,采取在其上部抽风捕集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废气;在每个高速搅拌机卸料口的上方设计集气罩(2m×2m×2m)抽风捕集高搅废气和密炼投料废气,集气罩三面设铁皮围挡至地面,一面设软帘围挡至地面;捕集的PVC树脂粉、碳酸钙拆包投料废气、高搅废气、密炼机投料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8)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发泡剂、稳定剂拆包投料废气:本项目设有1个密闭的发泡剂、稳定剂配料间,采取在其上部抽风捕集发泡剂、稳定剂拆包投料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09)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

发泡废气:本项目采取在通过式发泡炉的进口和出口的上部分别设置集气罩抽风,同时在通过式发泡炉的上部设置若干抽风口微抽风的形式捕集发泡废气,捕集的发泡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循环水间接冷却装置+高压静电回收装置+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串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0)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和VOCs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聚氯乙烯工艺”中的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VOCs排放浓度≤150mg/m3)。

印纸废气+转移印花废气:本项目拟在数码打印机及烘干系统的外部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只留印花纸的进口与出口),采取顶部抽风的形式捕集印纸废气;采取在印花机热辊筒的外部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只留布匹的进口与出口),采取顶部抽风的形式捕集印花废气,捕集的印纸废气和转移印花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1)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满足参照的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速率≤3.0kg/h,排放浓度≤70mg/m3)。

数码印花废气:本项目拟在数码印花机及烘干系统的外部设置包围型集气罩(集气罩的三侧做围挡至流水线下方,只留坯布的进口与出口),采取顶部抽风的形式捕集数码印花废气,捕集的数码印花废气经支管汇集到1根总管,经1套两级活性炭串联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编号:DA012)排放,主要污染物VOCs排放满足参照的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VOCs排放速率≤3.0kg/h,排放浓度≤70mg/m3)。

导热油锅炉废气:本项目导热油锅炉采用FGR烟气内循环燃烧器的低氮燃烧工艺,导热油锅炉废气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编号:DA013)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3);氮氧化物排放满足《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50mg/m3)。

3)噪声

本工程选用低噪声的环保设备,风机设置隔声罩,进出口安装消声器;水泵底座设减震垫、留减震槽、接口处做挠性连接,局部设置隔声罩,在综合采取上述噪声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化纤丝、废综丝板、废滤网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外售;过滤废料、回收的增塑剂、除尘灰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由供应商进行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油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不排放;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郎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