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会主题:关于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新闻发布会
二、发布单位:郎溪县住建局
三、发布会时间:2021年12月30日下午4:00
四、发布会地点:县数据资源局二楼第一开标室
发布人:周金铜
主持人:徐骏
七、邀请参加媒体:郎溪政府网、郎溪新闻网、郎溪发布、郎溪电视台、今日郎溪、郎溪论坛
关于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新闻发布会
县住建局
2021年12月15日
为切实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郎溪县住宅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安排部署,狠抓落实,现将具体做法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打造红色物业。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深入推行“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运行机制,推行“社区‘两委’+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党员楼道长”的“红色物业”服务模式,现已成立物业行业党总支,5个物业企业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将小区业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纳入社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制定并出台了《郎溪县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干部或小区(网格)党支部委员通过规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鼓励和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等参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目前,我县已有14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3个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强化物业服务监管。一是推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定出台了《郎溪县城区物管小区文明创建考核评比办法》,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每年开展四次考核测评,并将此结果作为物业企业承接业务的奖惩措施,做到物业服务事中事后有力监管。二是建立了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评定制度,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等挂钩。三是建立履约保证制度。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服务项目,根据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委托房管中心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纳入专户管理。保证金数额按照企业服务小区的面积缴存,实行集中管理、专款专用,以防止物业服务企业弃管物业服务项目,保障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三)大力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制定出台了《郎溪县城区“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方案》,理清各职能部门职责,采取联合行动解决交叉管理和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毁绿种菜、违规装修、任意弃置垃圾、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违规行为,并且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正面宣传、反面曝光,争取广大居民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先后对29个小区开展了32次综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共整治私拉 电线 253 处、拆除违章建筑 245 处、铲除菜地 221 处、劝阻 乱停车辆 366 辆、现场拖移车辆83部、清理乱堆乱放、乱批乱挂 43 余处。通过开展执法进小区使住宅小区内的生活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小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基本达到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的目的。
(四)加大整治改造力度。“十三五”期间,我县对9个老旧小区进行整治改造,共投入资金2835万元,改造总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惠及2937户,改造路面9.5公里,新建停车场6处,增设停车位328个,新增路灯175个;新增监控探头147个。“十四五”我县计划对邮电局宿舍、祥和小区、幸福佳苑等23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预计投资2.3亿元,改造总建面积70.38万平米,惠及5733户居民。今年整治改造5个小区,改造投资2600万元,惠及2460户居民。2022年计划整治改造7个小区,投资约7000万元,涉及建筑面积30.18万平方米,惠及2092户居民。通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切实改善百姓生活环境,增强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
(五)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突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五好”标准(组织建设好、党员队伍好、服务质量好、运营管理好、社会形象好),开展物业项目评优活动,评选优秀物业示范企业或项目,充分发挥激励作用,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性。2020年,我县香格里拉、悦府小区荣获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郎溪皖嫂物业公司获得市物业管理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荣誉,一名物业经理获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经理。
(六)强化物管宣传培训。通过物业企业例会认真组织学习《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为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截止目前,共对900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问题
(一)属地管理薄弱:根据省、市、县物管条例的要求,属地政府应当履行主体责任,而实际工作中,由于属地政府和社区人员力量、经费及认识偏差等诸多因素,主体责任不明确。
(二)部门联动需加强:住宅小区是城市社区治理的最重要的部分,市条例规定涉及行政职能部门有12个,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部门主动介入远远不够,总认为这是物业企业的事,不进入管理,导致各类问题层出不穷。
(三)物管要素不匹配:一是物业收费的标准不高,目前,仍执行的是2013年的标准,与现行的经济发展不匹配;二是受待遇、地位及成本的影响,从业人员的年龄偏大;三是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城市病现象较为突出,体现在全民缴费意识和文明素质等方面。
答记者问:
一问:小区内的车位能否出售、出租?
答: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车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拒绝。
二问: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委员会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三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经物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
三问: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由谁承担?
答: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70条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未交付业主的或者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承担。
四问: 电梯、二次供水等高耗费设施设备的消耗如何分摊?
答:根据《郎溪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电梯及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增压水泵等高能耗共用设施设备(二次供水)所需运行维护费用(仅含电费、维保费用),纳入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建账、据实分摊,向业主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