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105-00006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索引号: | 11341722003251665A/202105-00006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郎综运〔2021〕44号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年行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大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水平,保持交通运输安全平稳态势,加快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提高站位、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做到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道路运输安全
1.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站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二是完善事故调查制度。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作,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漏洞,通过现场督导、挂牌通报、重点约谈等方式,推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三是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四是落实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标准,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和从业管理。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一是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
二是推动企业规范经营。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三是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开展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二是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责任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力度。持续加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通过播放《安全告知片》、悬挂、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
4.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按照国家规定对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发现的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二是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检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推动实名制售票、验票。按照国家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
三是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四是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五是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落实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含)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
六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做好各类安保工作中的剧毒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交通管制工作。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七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逐步淘汰使用年限到期、综合性能不符合要求农村客运班车,加快推进优化城乡改造工作进程,引导基层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提升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乡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
5.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安全治理
一是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二是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健全路警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深入推进科技治超,结合省、市非现场执法试点工作要求,加快非现场执法设施建设,织密全县科技治超网络,加大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处置力度。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安徽省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两客一危一货”车辆超速超载及涉牌涉证等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互通共享信息,加强对旅客集散地、客运站点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查道路客运站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四是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6.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一是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隐患排查整治。
二是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二)水上交通安全
1.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一是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相关部门要分析查找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水上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2.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开展渡运安全治理。实施内河渡口分类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渡运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不具备安全渡运条件或长期无渡运量、无存在必要的渡口,应责令停渡,及时依法取缔或撤销。严格执行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完善客渡运安全基础设施条件,督促、指导渡口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措施)并适时组织演练。
3.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提升水上交通运输应急能力。健全水上交通应急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水上交通事故警示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清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组织实施,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单位要强化人、财、物的支持保障,把精干力量、资金投入和物资保障向专项整治工作倾斜,向行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要把执法力量向专项整治倾斜,加强监管执法和安全服务,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化督办问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予以问责。
附件: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
2021年5月6日
附件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及进度
控制表(2021年)
工作目标 |
(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提高站位、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二)严格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三)做到不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不放松,整治工作不达目的不放松,不断深化完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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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内容 |
主要工作 |
完成时限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任务进度节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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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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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运输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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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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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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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公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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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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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
(1)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
长期执行 |
局行政审批科 运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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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企业规范经营。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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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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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
(1)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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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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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加大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力度。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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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
(1)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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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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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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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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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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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严格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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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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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一步加强运输车辆安全治理
|
(1)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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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
长期执行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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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
长期执行 |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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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 |
长期执行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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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 |
长期执行 |
公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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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
长期执行 |
公路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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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上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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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
|
(1)深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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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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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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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渡运安全治理。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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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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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升水上交通运输应急能力。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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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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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 |
长期执行 |
局安办 |
运输中心 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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