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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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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MB0Q15978Y/202108-00005
组配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过程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日期: 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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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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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部门解读】《宣城市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过程说明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8-24
发布日期: 2021-08-24
【部门解读】《宣城市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过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24 10:42 来源:县文旅局(县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和依据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家乐(民宿)发展,推动全市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依据《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在充分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各县市区现有相关文件及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家乐(民宿)发展实际, 2018年9月上旬,原市旅发委牵头起草了《宣城市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试行)》。

二、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宣城市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共有6章、25条,包括总则、申办条件、审批流程、监督管理、规范经营、附则。办法明确了农家乐(民宿)的界定、基本条件、申办程序、管理职责及经营规范,解决了目前我市农家乐(民宿)概念不清、职责不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于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及听取意见、协商情况

为提高本办法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征求各相关职能单位意见,2018年9月13日,原市旅发委组织召开了《宣城市农家乐(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座谈会,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发改委(物价局)、市工商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根据会议意见,原市旅发委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年9月29日,原市旅发委再次发文,书面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文旅委(旅游局)意见。结合市直各单位及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意见,对《办法》进行了多轮修改。

2019年2月,根据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调整,市文旅局对本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

2019年3月8日,根据我局法律顾问李有胜律师对本办法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审查意见,我局对本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目前国家、省层面在农家乐(民宿)管理上尚没有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本办法制定过程中重点参考了浙江湖州、安徽黄山等地市的先进做法及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