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共监管> 科技管理和项目> 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41722MB1722734F/202106-00011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县科技经信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科技经信〔2021〕32 号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索引号:
11341722MB1722734F/202106-00011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县科技经信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印发《郎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郎科技经信〔2021〕32 号
成文日期: 2021-06-11
发布日期: 2021-06-11
关于印发《郎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1 08:57 来源:县科技经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郎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郎溪县科技经信局            郎溪县农业农村局

           

 

郎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167

 

郎溪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2020-2025) (皖科农202032)、《2021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相关提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继续推进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行政村工作,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进一步抓实抓好。

二、重点任务

1、调整科技特派员选派名单。由各镇负责科技特派员的重新推荐选派工作,对28个脱贫村、2个重点推进村全覆盖,原则上一村一人。并重新签订科技特派员技术帮扶协议书(附件1) 、科技特派员选派协议书(附件2) 。各镇要重视科技特派员工作,并为科技特派员下村开展帮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科技特派员下村开展工作,要真干实帮,不搞形式主义。

2、规范科技特派员经费使用。省科技厅分配给郎溪县的科技创新资金,专项用于我县科技特派员结对服务脱贫村、重点推进村工作,年终将以适当方式奖补给科技特派员或脱贫村、重点推进村。

三、相关要求

1、科技特派员每月28日前按时报送月度工作总结,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上报资料情况将作为年终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2、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将继续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请各镇务必做好协作配合,督促推动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作用。

3、请各镇在6月底前将签订的科技特派员帮扶协议书(一式一份)、科技特派员选派协议书(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经信局(联系人:张朝晖,电话:7012021)。

 

 

 

 

 

 

 

 

 

 

 

 

 

附件1:

 

郎溪县科技特派员技术帮扶协议书

一、帮扶责任人:

二、帮扶村:

三、帮扶工作内容:

()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帮助镇、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以项目为载体,集成转化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提升主导产业科技含量。

()推动成果转化。积极引进推广适合当地种、养、加工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农业新科技和新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 开展技术培训。根据生产季节和农民实际需求,适时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专家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技培训与指导,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增强致富本领。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员。

()提供信息服务。协助各专业营销协会、产业合作社和种养专业大户跑市场、捕信息,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和提高市场竞争力。

()做好项目申报。帮助当地企业策划申报各级科技或各类涉农项目,为当地培育、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科技特派员                          

   


 

附件2

科技特派员选派协议书

选派对象

姓名

 

专业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身份证号

 

服务脱贫村、重点推进村

 名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服务期

    月——        

 

服务方式

及内容

 

 

预期目标

 

 

选派对象

本人自愿赴                 脱贫贫困村,按照本协议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并达到预期目标。

(签字):                                     

 

脱贫村、重点推进村

本村同意接收          同志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提供相关保障。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县科技经信局意见

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