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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渚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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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648/202104-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渚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梅渚镇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1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9648/202104-0004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梅渚镇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印发《梅渚镇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4-21
发布日期: 2021-04-21
关于印发《梅渚镇2021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1 14:06 来源:梅渚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结合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全年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质量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延续2020年度我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集中行动成果,持续推进“水清路净环境美”的自然村整治要求,以安徽省清洁村庄标准为指导,深入推进“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奋力夺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性胜利,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起好步。

二、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

各村成立行动领导机构,制定行动方案,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行动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层层宣传发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高潮。

(二)持续发动阶段(4月20日—5月20日)

各村在镇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召开全村党员大会,制定整治的方案步骤同时成立村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和帮助。同时各村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志愿者服务队要起到领头带动的作用,也要通过开展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

(三)全面推进阶段(5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按照镇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村的整治标准、进度及要求,发动群众支持、参与,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区域、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整治的重点、难点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整治到位,同时在整治过程中也要做好对群众的解释工作,要让群众真正的认识到整治的重要性,不断推动整治行动纵深前行,把控好节假日等人员返乡重要节点,集中资源、项目、力量做好村容村貌的整体巩固提升。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村按照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完成后,为了做到公平公正镇主要领导参加,文明创建中心牵头各村安排一名村干部参与,对全镇各村开展考核验收,完成自验后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县级验收,合格后按照县级方案拨付整治资金。

(五)管护常态化

各村需建立健全村庄清洁行动机制,明确村庄目标任务、资金使用、农民群众参与机制,将村干部包保常态化和日常保洁工作精密的结合起来,我镇制定相应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实施考核,落实奖惩机制,确保各村清洁工作常态化开展,总结并提炼出符合各村实际的村庄清洁工作方法和运行管护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清理黑臭水体。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村庄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较差水体。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严禁生活污水外露外溢,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

(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全面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严禁村庄内畜禽散养行为。严禁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

(三)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院落、空闲场地、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的柴草垛、生产用具、粪堆肥、粪桶粪缸,做到各类柴草杂物有序整齐堆放。对乱堆乱放的砂石、砖块、钢筋、木料等全面清理或做到有序整齐堆放,全面清理和拆除各类违章搭建的板房、木棚、柴火棚、遮阳棚;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

(四)清理废旧广告牌。全面清理乡村道路沿线及村庄内电线杆、建筑墙体、宣传栏、桥护栏上黏贴的各类牛皮癣,清理悬挂于墙上的、树间的横幅广告,拆除、更换破旧和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店招广告。

(五)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整修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破旧篱笆、废弃畜禽圈舍、废弃厕所、违建拆除余物等。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等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文明公约,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意识。鼓励通过集体倡议,发动农民群众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自发性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由镇主要领导亲自督战,成立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工作,文明创建中心牵头,镇直有关单位、各村按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各村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组宣办)、生态环境办公室(环保办)、财政所、党政综合办公室(镇团委)、(妇联)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沟通和部门联动,创新工作形式,形成村庄清洁行动工作合力。

(二)动员农民参与,构建长效机制。各村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作用,有效通过云广播、村民组微信群等媒体推介,发放张贴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村庄清洁行动宣传画,营造村庄清洁行动氛围,调动农民群众自主清洁家园的主观能动性。各村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切实增强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自觉性。

(三)强化资金保障,持续资金投入。我镇统筹安排县级补助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用于全面推进各村农村清洁行动。原则上以每个自然村8000元的标准补助各村,镇将根据各村自然村大小及实际工作量统筹考虑资金的使用,为了更好的推动全镇各村常态化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将县级补助资金70%用于各村日常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剩余30%资金根据各村整治工作年底验收情况进行拨付;镇考核奖惩办法及全年度考核验收方案另行印发。

(四)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督导调度。着眼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实现村庄有效治理。进一步拓宽群众意见反馈渠道,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我镇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组,建立督查调度机制,抽调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实现每季度有督查、有调度、有考核、有通报。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实行平时巡查、月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结合,以村为单位进行验收评比。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清洁村庄”评选的重要依据并纳入本年度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村两委干部年度考核。

 

附件:梅渚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组






2021年4月20日





梅渚镇人民政府                    


附件:


梅渚镇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工作领导组


为切实改善农村整体环境卫生,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祖华(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潘  俊(镇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员)

副组长:石德平(人大主席)

韩 勇(镇党委副书记)

吴 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青红(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毛世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戴亮亮(副镇长)

成 员:吴海涛(镇行政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李 伟(镇宣传干事)

张正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主任)

邱群烈(镇文明创建中心主任)

余节军(镇财政所负责人)

黄再翔(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明传贤(自然资源规划所长)                                  

朱德喜(黎明村党委书记)

陈锁伢(镇东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静(大梁村党委书记)

吕建军(定埠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文超(复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谈和平(桃园村党总支书记)

郑万富(周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孔文超(中房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创建中心,谢青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推进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组织、综合文件起草等日常工作;牵头做好专项整治自查验收和上级部门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