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建平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建平镇政府> 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84L/202105-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建平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镇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建办〔2021〕46号
成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日期: 2021-05-18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884L/202105-0000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建平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镇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建办〔2021〕46号
成文日期: 2021-05-13
发布日期: 2021-05-18
建平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镇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8 15:59 来源:建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建办2021〕46号

 

建平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建平镇2021年“电商郎溪”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现将《建平镇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平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建平镇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电商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电商示范创建工作,并努力实现我县“电商郎溪”2021年建设的目标,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电商郎溪”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郎政办秘[2021]5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结合我镇当前电商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坚持以“电商郎溪”建设为统领,一体化推进电商提质增效(民生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发展、直播电商、跨境电商五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体制、完善机制、优化政策、强化调度、狠抓落实,奋力开创“电商郎溪”建设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一)开展2021年商务目标工作。推进电商示范镇建设,培育电商示范村(社区)1个、电商示范企业2个、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1个、新增电商企业10个(其中新增网销百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1个,新增网销十万元以上的电商企业2个),农产品网销超4200万元。

(二)强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完善27个村(社区)电商网点的基础设施及功能。借助电商网点和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有效开展农产品上行服务,扩大农产品销售方式,帮助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村群体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自主创业。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促进电商发展的方针政策,加大对电商人才引进、培育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电商、支持电商、广泛应用电商的良好发展氛围。(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配合责任单位:有关村社区。)

(二)强化电商全产业链招商。突出招引大电商企业、大电商平台,招头部主播、电商平台高管、设计、美工、创意等专业电商人才,招商标注册、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机构,形成一个开放、协作、共生、共赢的电商生态圈。(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配合责任单位:为民服务中心、建平市场监管所。)

(三)强化主体培育。狠抓电商实操培训,大幅提升培训转化率;统筹一、二、三产实施“1212”电商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力争引进1个千万元以上电商项目、培育1个年网销额达百万元以上电商企业、培育新增10个年网销额达万元以上电商经营主体、培育新增1个年网销额达10万元以上电商经营主体;积极组织相关电商企业参加有关展会、赛事、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等活动,切实提升我镇电商企业外向度。(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配合责任单位:建平市场监管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建平自然资源规划所、各村社区)

(四)配合电商产业园建设。对照省、市有关电商产业园扶持政策,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配合县商务局做好电商产业园建设,加快彰显电商企业的集聚效应。(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财政所配合责任单位:建平自然资源规划所、为民服务中心有关村社区。

(五)打造电商品牌。加快打造镇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网销品牌,强力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等农产品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有规模、可销售的名优农特产品,推进“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认证取得实质性进展,做优做强电商产业。(牵头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建平市场监管所;配合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各村)

(六)持续实施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1.着力强化学习培训。组织电商业务提升专题培训班;至少组织一次赴农村电商发达地区现场学习观摩活动;配合县商务局开展各项培训学习活动;进一步夯实电商发展基础。(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配合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各村社区)

2.着力落实电商数据及信息高质量报送制度。建立村(社区)月报送电商网销数据和电商信息制度,定期调度,并纳入年度考核范畴。积极向省、市、县报送我镇电商网销数据和电商工作信息。做好电商数据监测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配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七)扎实开展电商示范创建。开展电子商务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等创建工作,以创建促进各类电商发展工作,切实发挥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配合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八)抓实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工作。接续做好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优先在我镇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主体;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继续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文旅产品网销旗舰店,大力推进文旅产品网络销售,推进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牵头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发展中心、扶贫工作站;配合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中心、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九)加快直播电商发展。加大头部直播电商企业(项目)招引;鼓励直播电商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拓展,推动“直播+商圈”“直播+基地”“直播+旅游”“直播+文化”等模式发展;做好直播电商行业包容审慎监管,助推各类电商业态转型升级。(牵头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农业农村发展中心;配合责任单位:文化旅游中心、建平市场监管所。)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示范创建工作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镇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和示范创建村(社区)负责人为副组长,镇经济发展办其他工作人员和相关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

2.强化服务引领。创建领导小组对电商企业、农产品品牌创建做到有效指导,定期、不定期走访辖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和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结合县级相关文件精神,对电子商务站点、电子商务示范村(社区)、示范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符合创建主体完成创建任务的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对参加各类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的贫困人员予以误工补贴。引导企业预防违法、失信等不良经营行为,避免出现消费者投诉等问题而影响本次示范创建工作。

3.严格督查检查。联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镇创建的相关单位进行督查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和侵占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