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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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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03251884L/202104-0002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建平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建办〔2021〕35号
成文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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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建平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建平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建办〔2021〕35号
成文日期: 2021-04-01
发布日期: 2021-04-02
关于印发《建平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17:14 来源:建平镇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县农场、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1〕133 号)和宣城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疫控办〔2021〕105 号)和郎溪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郎溪县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郎疫防指〔2021〕15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建平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        

 

 

 

 

 

 

 

 

 

 

 

 

建平镇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工作部署,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建立人群免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阶段做好各类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1〕133 号)、宣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宣疫控办〔2021〕105 号)和郎溪县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郎溪县各类人群分阶段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郎疫防指〔2021〕15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生命至上,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科学规律,区分轻重缓急,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分阶段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区分轻重缓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对不同岗位、年龄、人群等排出优先顺序,扎实稳妥推进。

2、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

3、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根据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行业单位切实协调推进本行业疫苗接种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步,感染和疾病传播高风险的重点人群接种。

1、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重点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有在境外感染风险的人群,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2、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年6月底前完成)。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学校在校适龄(18周岁以上)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

(二)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 年 7 月至 12 月底)。

继续做好镇内适龄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同时,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接种。

(三)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

在做好前2 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在校适龄学生、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适时制订18 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安排。

三、工作要求

(一)疫苗接种和储存运输

1.接种点设置。建平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设置在建平镇卫生院、郎溪县县医院、郎溪县中医院,将根据接种需求适时增加接种点。

2.规范接种服务。各村(社区)动员组织辖区人员接种工作。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现场预约登记、电话预约登记等方式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建平镇卫生院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3.接种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建平镇卫生院应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待省级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纳入安康码管理后,受种者可以自助查询接种信息。

4.疫苗储存及运输。建平镇卫生院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二)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

1.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镇社会事务中心和卫生院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将上报县级,由县及以上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国家医保局与疫苗生产企业议定价格中已包含疫苗生产企业购买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费用。对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病例,承保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的保险公司根据安徽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确定的补偿项目金额给予补偿。针对可能发生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按照上级制定的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规定执行。

2.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建平镇卫生院负责对接县医共体做好责任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管理责任。成立建平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结合本镇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做好疫苗接种人员摸底登记、组织发动、科普宣传,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按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居民和行业人员进行疫苗接种。各村社区、行业单位组织人员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期间,至少安排1 名具体负责人驻接种点开展现场协调统计等工作。

(二)落实疫苗接种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

(三)宣传引导。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群众大力宣传疫苗保护个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传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学信息,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引导群众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严重异常反应、偶合反应等,消除疑虑,形成合理预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宣传和讲解,取得群众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继续积极倡导坚持合理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大众防护意识。

(四)信息通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与所在接种单位的配合,合理安排辖区内的接种工作计划,各接种单位及时上报工作进度,把好质量关,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将定期公布各村社区接种工作进度,组织开展工作督导。

附件:

1、建平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2、建平镇新冠疫苗接种任务分解表

 

 

 

 

 

 

 

 

 

 

  建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印发 


附件1:

建平镇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 毅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潘 俊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李小兵 人大主席

孙伟庆 党委副书记

胡朝明 党委副书记

胡国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佩生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守见 党委委员、副镇长

夏和斌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连友 党委委员

、            宗成婷 人大副主席(专职副组长)

杨福平 副镇长

徐建刚 副镇长

汪维民 党委组织员

成    员:黄 静 章梦境江鹏 高阳阳 徐建喜

黄开军 任锐  任刚  魏金改乐爱荣 

周大龙 李年喜 任玲芝李水林 张俊 

熊尚军  郎成伟李长林王薇 余 俊

李环  孔素娟许善菲简卫兵 宋福生 

郑银东 罗建友罗业斌 王道红贾先珍

向志仁 任爱国 简旺生李昌清 杨家发 

邱永山 万纲要李永平曹顺林徐国军

杨锦啟夏有宝戴 伟王廷喜 左从贵 

袁慎东饶文玉韩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