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机构职能> 政府组成部门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503-00033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01 发布日期: 2025-03-01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7000/202503-00033
组配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3-01
发布日期: 2025-03-01
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3-01 11:19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
)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  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
)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备案、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
)指导并督促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上述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县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优抚安置股(县退役军人安置领导组办公室) 

郎溪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龚道平

地址:郎溪县建平镇涛峰路1192

邮编:242100

联系邮箱:634029818@qq.com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563-701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