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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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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722095382012R/202101-00134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实施依据、条件及办理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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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郎溪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实施依据、条件及办理程序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1-08
发布日期: 2021-01-08
郎溪县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实施依据、条件及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1-01-08 15:47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权力名称 权力类型 实  施  依  据 条件 办理程序
其他权力 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第二条“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行强制检定。” 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申请:在中国质量电子监督网上预约申报                          受理:属于县所能检定的强检计量器具予以受理;(县所不能检定的人工分配到有检定资质的技术机构)    检定:申请人打印预约单报检       发证:经检定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