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基层政务公开> 安全生产>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11341722MB19159667/201912-0003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征求《2019年度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13
索引号:
11341722MB19159667/201912-00037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县应急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征求《2019年度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19-12-13
关于征求《2019年度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9-12-13 00:00 来源:县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开发区,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度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2019年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17日上午下班前反馈至县安办(纸质版盖章报送至华润苏果写字楼709室,电子版报送至电子政务应急管理局收文员邮箱),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要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一、落实监管责

15 分)

 

1.全面落实《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郎发〔2018〕12号),按照职责分工、时间进度落实本系统、本部门 2018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落实《郎溪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责任、内容、目标、措施和进度要求,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组织开展 “ 十三五” 规划中期评估任务。(4 分 )

2.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厅〔2018〕51 号)和《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郎安〔201713号)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认真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加强监管力量,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乡镇(开发区)政府有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郎溪县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安〔20191            《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郎安〔2019〕7号)、《郎溪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郎安〔2019〕3号等要求, 落实本部门工作职责。(3 分)

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2 分)

 

 

 

 

 

123项由考核组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一、实监管 责

15 分)

 

4.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完成安委会分解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2 分)

5.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和监督检查。年度内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4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2 分)

6.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考核奖惩,落实“一票否决”制度。(2 分)

7.严格按照安委会要求,参加有关会议、落实任务、报送有关材料,自觉接受安委会对本单位(系统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1 分)

8.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 分)

9.定期向安委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规定时限及时报告、反馈安全生产工作重要问题、意见和建议

1 分)

10.参与、支持和配合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的与本单位(系统)或所管行业(领域)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安委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并接受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和监督。2 分)

 

 

 

 

 

 

4568项检查资料、台帐。

7910 项由安委办打分。


 

 

考核要点

                                          考核

考核方式

 

 

 

 

 

 

二、防范 安全 风16分)

 

 

 

 

 

11按照《郎溪县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安〔20191要求,组织本行业领域全面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实现整治目标8 分)

12.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保安全为主题开展常态化监管执法,建立问题、责、整改“三个清单”,实现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确保“铸安”行动取得实效。在本行业(领域)内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制定安全风险点查找手册,开展风险辨识,建立风险点清单,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公安、交运、住建、应急管理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根据部门管理职责,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管网、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分别建设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两客一危”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筑施工(隧道施工)水库大坝安全铁路安全、、油气管道瓶装液化气游乐设施、民爆物品、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电力安全、特种设备、防雷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部署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5 分   

13.落实本行业(领域)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健全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测监控。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并验收销号。(2 分)

14.按照规定时间、标准和要求,完成有关行业企业关闭、退出任务。(1 分)

 

 

 

11项安委办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资料台账打分。

 

 

 

121314 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三、强化 监管 执12 分)

 

15.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7 号)《市政府办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政办〔2016〕162号)及县政府文件等相关规定。(2 分)

16.科学制定、规范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推进现场执法检查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双随机抽查涵盖的行业领域及企业范围。2 分)

17.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批准、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市场准入和建设程序。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整改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参考依据2 分)

18.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格执行曝光重大安全隐患、惩治典型违法行为、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等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封、扣押、停电、停水、联合惩戒、吊销证照以及停产停业等执法手段,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2 分)

19.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75 ,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对受理的安全生产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2 分)                                                                                    

20.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开展与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应用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信息沟通,与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互相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和执法监督信息。2 分)

 

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四、夯实 基础 工12 分)

 

 

21.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本行业(领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统计、联网直报制度,按照规定协调、组织本系统及时直报生产安全事故,按时报送事故统计报表。1 分)

22.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建设,推进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活动,推行有关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2 分)

23.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预案体系,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立即派员到现场指导参与抢险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2  分)

 

24.监督本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1 分)

25.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生产宣教活动2分)

26.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皖安办〔2018〕86号)部署,做好应急预案、物资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政府及部门预案填报情况、企业预案填报情况、企业应急物资填报情况(2分)。

27.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经信、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督促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制造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督促本系统行业领域企业参加工伤保险。(2分

 

 

 

 

 

21 项由安委办打分。22232425 检查资料、台帐。

五、防范 遏制 事 40 分)

 

28.本行业(领域)发生一般工矿商贸责任事故的,每发生 1起扣2分;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一般事故的,再加扣1分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1 扣除该项分数

跨地区的道路运输事故,按照调查认定的责任进行量化考核。

 

 

26 项由安委办打分。


 

 

考核要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六、加分 和减 分

( 加分 最高 5 分,减分 无上限

29.省安委办、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以上层面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工作创新、先进经验,每项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市安委办、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层面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工作创新、先进经验,每项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30.受到省安委办、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以上嘉奖、表彰的抢险救援行动,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受到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嘉奖、表彰的抢险救援行动,每次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31.出台有关安全生产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加 1 分。

32.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省厅级或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加1分;受到市直部门和委、政府表彰的,加 0.5 分。

33.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运行较好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个0.5分。

34.代表县政府迎检,表现优秀的,加1分;代表政府迎检,表现优秀的,加2被市考核组扣分的,根据责任扣除相应分值。

35.重点工作总结、报表报送不及时、未按规定参加重要安全生产会议(不请假)的,每有1起,扣0.1分

36.未完成年度任务,工作不符合规定,以及受到警示通报、约谈的,有1  1分。

 

 

272829

3031项由被考核单位提出申请,安委办审核确认。323334项由安委办打分。

 

 

 

七、否决项

 

37.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项。

(1)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2) 本行业(领域)发生1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3) 、市政府挂牌督办的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4) 本行业(领域)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35项由安委办提出初步意见,按程序报政府审核批准。


 


2019 年度乡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责任

落实

 

15分

(一)

 

党政领导责任

6分)

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17〕31号)、《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厅〔 2018 51

1、未组织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扣0.5分;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3.21”、长深高速江苏无锡“9·28”等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每少一项扣0.5分。

2、没有开展集体学习或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每少一项扣0.5 。对照《郎溪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其他负责同志职责,有 1 项没落实的扣 0.5 分。

3、未落实党委(党政联席)会议每季度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没少一次扣0.2分;未落实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的,没少一次扣0.2分。

4、未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的,分别扣0.5分;

5、全国重点镇和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未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扣0.5分。

(逐项扣分,扣完为止,下同)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二)

 

部门监管责任

3分)

按照三个必须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各有关

部门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

6、未明确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的,分别扣0.5分;

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未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职责的,分别扣0.5分;

7、未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网格化平台,或未纳入社会管理服务平台的,分别扣0.5分;

8、未明确农村道路、农民自用船、农民自建房等安全管理职责的,有 1 项扣 0.3 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责任

落实

 

15分

 

(三)

企业主体责任

3分)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9、随机抽查1-2 家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未履行下列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每项扣0.5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家扣0.5分;未组织对本企业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至少标明风险类别、名称、特征、位置、责任主体、管控措施等)的,每家扣0.3分;未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操作、教育等方面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的,每家扣0.3分;未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的,每家扣0.3分;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作场所、岗位和有关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风险警示标志的,每家扣0.3分;未按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的,每项扣0.3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考核合格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或未建立培训考试档案的,每人每项扣0.5分;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未告知主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分别扣0.5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高中(相当于)以上文化程度的(抽查5人),每人扣0.2分。

现场抽查2名员工,不能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人扣0.2分。

现场检查

企业。

(四)

消防、森林防火责任落实(1分)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建设,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火灾高危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森林草原经营主体明确并落实相关责任制

 

10、抽查2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社会福利机构、文博单位中选取):未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报告当地消防部门的,扣0.5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未按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扣0.5分;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0.5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扣0.5分;未保证火灾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的,扣0.5分;微

型消防站未按标准配备人员和消防器材的,扣0.5分;未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的,扣0.5分;未开展

“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的,每项扣0.2分;存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用火用电、无证操作电焊等风险隐患的,每项扣0.2分。

抽查2家森林草原经营主体(在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中选取):未采取签订防火责任书等方式落实经营主体内森林草原防扑火责任的,扣0.5分;未根据需要建立扑火队伍、配备扑火装备和建设必要的防火基础设施的,扣0.5分;未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的,扣0.5分;未开展防火巡护的,扣0.5分;未开展火灾联防联控的,扣0.5分。

 

 

考核奖惩(2分)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11、未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未落实 “一票否决”的,每少一项扣 0.2 分

未实施对下级(含派驻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扣 0.5 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依法

治理

 

9分)

 

 

 

 

监管执法

(5分)

 

认真落实监管执法职责,大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12、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扣0.5 分;未完成检查计划任务的,扣2 分。

13、.检查执法记录,未按照全县统一要求,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执法,并及时上传执法信息的,扣0.5 分;未完成任务的,扣0.5分。

14、年度检查建议县直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占总检查次数的比例不足5%的,扣0.2分;年度检查建议县直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案件为零的,扣0.5分。

15、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站所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检查的,每个扣0.5分。

执法检查记录填写有明显错漏或过于简单的,每个扣0.2分。

16、未认真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发生一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扣0.5分,打击不力的扣0.5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事故查处

(4分)

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时报送事故信息。

17、未建立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送制度的,扣0.5分,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事故信息的,每次扣0.2分。

未主动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辖区内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档案规范管理,认真抓好事故责任处理工作落实的,扣1分。

18未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的,扣0.5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体制

机制

 

10分

 

改革发3分)

强化委、政府

《关于推进安全

生产领域改革发

展的实施意见 

发〔2018 

各项任务落实。

19、存在未按要求配备安全监管人员的,扣0.3分;

未落实在行政村(社区)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网格员的,扣0.3分;

未提供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装备保障的,扣0.3分。

未按规定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扣0.3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机构建设(2分)

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完善各类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20、未明确具体充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有关措施的,扣1分。

未按照《中共郎溪县委、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郎发〔2018〕12号)第十条的要求,明确安全监管机构的,扣0.5分;未完善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每有一个扣0.3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能力建设

2分)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装备建设,提高监管执法能力

    21、未能保障安全生产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及装备使用的,扣 1 分。

未按要求参加安全监管执法资格培训,致使持证人员不足2人的,每少1人扣 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体制

机制

 

10分

(十

应急救援管理

3分)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落实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22、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未明确应急救援管理机构的,扣0.5 分;未督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分别扣0.5分。

    抽查企业时,发现上述行业领域企业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每家扣0.5分。

未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的,扣0.2分;未及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订、优化的,扣0.2分;未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扣0.5分未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扣0.5分;未组织开展森林或草原火灾应急演练的,扣0.5分。

23、随机抽查家企业:企业编制预案前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的,扣0.5分;未开展应急资源调查的,扣0.5分;未组织应急演练的,扣0.5分。

现场抽查2名员工,不能熟知应急疏散路线的,每人扣0.2分;不能正确回答本岗位应急处置方式的,每人扣0.2分;不能正确使用应急装备、物资的,每人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安全

预防

 

26分)

(十

 

安全生产“铸安”

行动

8分)

推进安全生产“铸

安”行动常态化实

效化,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4、未部署开展“1+6+N”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未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整治攻坚行动的未部署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未部署消防安全整治,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每缺一项扣1分;未按规定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统计表的,每次扣0.1分;站所未结合职责开展工作的,每个扣0.5分。

25、未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有奖征文、微信有奖竞猜活动的,缺一项扣0.5分;

未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缺一项扣0.5分;

未提供事故隐患曝光信息、未开展综合演练的,缺一项扣0.5分;    

26、挂牌督办及通报的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消除的,发现一处扣0.5分;

抽查企业,未建立风险管控“六项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管理的发现一处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安全

预防

 

26分)

(十

 

风险管控

“ 六项机

制“

5分)

推进风险管控“六

项机制”制度化规

范化,坚持风险预

控、关口前移、重

心下沉。

27、未部署开展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相关工作的,扣1分。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机构(站所),未按照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的,每有1个扣0.3分。未组织开展风险点排查、分级等“六项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具体管控措施的,每有1个扣0.3分。

28、随机抽查企业:未按照市、县政府关于开展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工作,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每缺1项扣0.5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十

 

城市安全

保障

(5分)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皖办发〔2018〕

40号),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

29、未定期组织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的,扣0.5分。

未开展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市政消火栓及电梯、游乐设施、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的,每项扣0.2分。

30.未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的,扣0.3分;未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加强安全监管措施的,扣0.3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十

 

防范较大

事故、遏

制重特大

事故

(2分)

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指南》和省市县的实施意见。

31.未定期分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的,扣0.4分。

未将防范措施细化分解到相关单位,抓重点行业领域关键措施落实的,扣0.4分。

32.未配合国土、交运、安监等部门实施非煤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的,每项扣0.3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安全

预防

 

26分)

(十

源头管控(6分)

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加大源头事故防控力度,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3.未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扣0.5分;未制定实施方案和明确职责分工的,扣0.5分;未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扣0.5分;未督促化工企业落实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的,扣0.5分。

未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初审把关的,扣0.2分;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每个扣0.5分。

未加强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的,扣1分(不涉及的不扣分,下同)。

34.未开展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高层、大型商超、电器和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古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特种设备、有限空间、燃气(瓶装液化气)、金属冶炼、民爆物品、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电力安全、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的,每个行业领域扣0.3分。

35.未按照县政府部署依法关停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未有序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的,每个扣0.2分。

36.随机抽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未落实危险化学品罐区、特殊作业安全整治的,每家每项扣0.2分。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以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有关部门部署开展水害防治和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工作,或未查到有关部门检查记录的,每家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帐。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基础

建设

10分)

(十

 

安全投入

(1分)

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37.未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检查的,扣0.5分(日常监督检查中包含该项工作的,不扣分)。

38.随机抽查企业:涉及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的企业,未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每家扣0.2分。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规范的,每家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十

 

科技创新

(2分)

加强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运用,推进科技强

39.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推广应用工作,企业档案管理、行政执法、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企业诚信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教育培训管理等系统应用不充分、数据信息采集不足、信息内容不完整或上传不及时、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数据信息未形成闭环的等,每有1项扣0.2分。

40.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推广应用和运用执法终端开展检查的,扣0.3分;未按要求配合实施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在线监测、监控预警和监管执法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的,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十

 

应急普查(2分)

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加快提升防灾救灾能力。

41.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普查的通知》(皖安办〔2018〕86号)部署,做好应急预案、物资在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填报工作。政府及部门预案填报情况(1分)、企业预案填报情况(0.5分)、企业应急物资填报情况(0.5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省应急厅信息化平台查询。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基础

建设

 

10分)

二十

 

宣传教育

2 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

42.安监、共青团、工会、教管委等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的,每项扣0.3分。没有活动记录、活动成果、活动总结的,每项扣0.3分。

43.未将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纳入到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每少一个扣0.3分;随机抽查活动记录,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每个扣0.2分。

44.随机抽查企业:未开展安全生产全员培训的,每家扣0.1分;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每家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二十一

 

社会监督

(2分)

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45.未有效开展宣传《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扣0.2分。

46.对上级交办的举报核查事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每有1次扣0.5分;举报事项查实后,未依法依规处理的,每有1次扣0.5分;经再次督办,仍未依法依规处理的,每有1次扣2分。

47.未公布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建立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的,扣0.3分(没有投诉举报接报、处置、反馈档案的,扣除相应分值);未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的,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二十

 

市场机制(1分)

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工伤保险和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48.未对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对象严格落实惩戒措施的,每个扣0.3分。

49.未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推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扣0.5 分。

50.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查的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每家扣0.5分,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范围而未实施的,每家扣0.2分。

现场检查资料、台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考核方式

 

事故防范

 

( 30分

(二十

 

生产安全事故

强化事故防控,提高事故考核权重

5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发生1起扣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予表彰;发生起4起以上的,直接扣除30分;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一般事故的,再加扣1分。

52.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跨地区的较大以上道路运输事故,按照调查认定的责任进行量化考核。

由县安委办评分

 

加分

与减分

(二十

 

加分

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53.省安委办、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以上层面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工作创新、先进经验,每项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市安委办、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层面推广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工作创新、先进经验,每项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受到省安委办、市政府及市安委会以上嘉奖、表彰的抢险救援行动,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

受到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嘉奖、表彰的抢险救援行动,每次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乡镇、开发区(包括下属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受到省厅级和市政府级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到市有关部门和县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表彰),每项加0.5分(含安全生产相关活动)。

54.应急普查录入率在前3位的,加0.3分

新增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一家加0.2分,加分不超过1分;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一家加0.2分,加分不超过 1 分。

55.代表县政府迎检,表现优秀的,加1分代表政府迎检,表现优秀的,加2

由各地提出

加分申请并

附相关证明

材料,报县安委办核准。

(二十

 

减分

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通报批或未完成工作任务。

56.代表市、县政府迎检,被抽查扣分的,根据责任情形扣除相应分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总结、统计表报送不及时、未按规定参加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请假)的,每有1起,扣0.1分

57.被认定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的,每有1起,相应扣5分、3分、1分。受到县安委办以上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安全生产谈”的,有1次扣0.5分。

58.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规定的工作任务的,有1项扣1分。

由县安委办评分

 

 

否决项

(一)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二)发生1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省、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而发生伤亡事故的。

(四)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