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郎溪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总体考虑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郎溪建设。
三、制定过程
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数据资源管理局在《郎溪县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经过不同形式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梳理细化,制定了《郎溪县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8月28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
在持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下列七大问题: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五、创新举措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的舆论宣传,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广泛发动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要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推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加快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评定分离等方式方法,加强对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的共享、分析和应用,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实施方案》公开发布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方案解读、宣传引导等工作,多方式、多渠道进行方案宣讲,将方案宣传到位,及时向群众公示整治重点,通告工作进展,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监督指导。要建立任务跟踪督导机制,密切跟进各项工作进展。对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要追究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边打边治边建,研究梳理涉黑涉恶和乱象问题所暴露出的行业隐患和监管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实施、加强工作协同。
(五)按时共享和报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每周五上午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情况,报住建局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