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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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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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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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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目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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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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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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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本县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检查督办,牵头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宣传、对外联络、行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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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县实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实施。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并检查督办,牵头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机关党建和非公党建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保密、宣传、对外联络、行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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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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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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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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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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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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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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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承担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园林以及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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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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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承担政府投资房建、市政园林以及政府交办的重点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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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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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6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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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负责全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统计及有关房地产的科技开发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项目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及相关部门的移交等工作)、合同管理及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的建设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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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建设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业统计及有关房地产的科技开发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项目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居住小区综合验收及相关部门的移交等工作)、合同管理及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和建筑市场的建设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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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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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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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编制、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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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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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社区等多部门对城县核心区内农民建房进行现场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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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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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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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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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解释和处理遗留房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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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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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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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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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按月计提职工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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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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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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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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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执行住房保障及房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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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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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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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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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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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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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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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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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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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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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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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全县房地产产权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县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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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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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新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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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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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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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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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预告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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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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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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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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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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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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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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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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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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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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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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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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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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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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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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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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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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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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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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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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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屋交易管理(买卖挂牌、网签备案、转让、抵押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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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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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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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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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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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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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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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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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商品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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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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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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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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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产籍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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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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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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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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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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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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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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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落实,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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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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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2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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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定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供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路灯等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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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县住建局管辖的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养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审批并督促、检查、验收挖掘城市道路的修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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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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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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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新建、改(扩)建城市道路、景观照明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景观照明设施检查维修、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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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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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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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城市供水、排水工作,负责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安全检查等工作;参与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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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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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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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省城镇燃气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县城镇燃气管理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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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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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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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公园、广场、街头游园、道路绿化管理养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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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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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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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城区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建设管理,指导城乡园林绿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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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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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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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城市应急管理和城市防洪排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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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园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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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70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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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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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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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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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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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行业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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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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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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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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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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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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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主体资质和人员动态管理、专项检查和执法监督,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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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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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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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建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建设标准推广应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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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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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3-4037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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