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凌笪镇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凌笪镇政府> 政府文件
索引号:
113417227728178545/202007-0008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凌笪乡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7-28
索引号:
113417227728178545/202007-00083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凌笪乡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28
发布日期: 2020-07-28
关于印发《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8 16:14 来源:凌笪乡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附件: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凌笪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

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有效消除火灾风险因素,根据《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郎政办秘〔2020〕98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问题导向,从具体工作抓起,切实整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基础建设、风险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健全完善我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准确研判形势,立足现实需求,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现状和问题不足,制定降低和控制风险危险程度的系统性方案,着力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科学部署相应的消防救援力量,及时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公众和消防员生命、财产的预期风险保持在可控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2日前)。各村、有关单位要针对《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中列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要求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分工、具体措施等相关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30日)。各村、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市政消火栓覆盖率、人员密集场所和农贸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万人消防站拥有率、乡专职消防队建设、消防经费投入、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等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成因,对《清单》中相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按要求完成。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村、有关单位要按《清单》要求,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乡成立由乡长为组长,消防安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市监所、城建办、司法所、林业站、农业综合服务站、文广站、供电站、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突出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整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各村、各单位实施方案请于2020年8月2日前报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监站)。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将任务分解到具体人员。要分轻重缓急,对于《清单》中比较紧急的任务,要先部署、先安排、先落实,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整改工作推进中,派出所、安监站等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加大调度和通报力度,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因工作不落实,敷衍了事影响整改进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凌笪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附件

郎溪县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任务清单

序号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加强消防队站建设

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落实建设经费。提高县域内特别是高风险区域的消防救援站5分钟到达能力,例如在郎溪经济开发区及十字园区等无法有效覆盖区域设置小型模块化消防站。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022年

2

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对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补充设置缺建的市政消火栓。

县住建局

各乡镇政府、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

2、加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工作。对现状市政消火栓进行普查,损坏的进行维修更换。使用智能化工具监测市政消火栓状况(流量、压力等),同时起到市政消火栓被随意打开的监测作用。

2020年

3、完善部分区域市政管网管径。新建市政消火栓主管网管径不小于DN500,结合老城区改造项目,逐步替换老城区管径偏小的主管网。

2022年

3

补齐消防队伍人员缺口

1、县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县政府制定具体的补充计划。对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逐步补齐消防队伍人员缺口。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

2、配套出台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培训、使用、待遇的政策性文件,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022年

4

提高乡镇消防队建设水平

1、完成十字镇、梅渚镇2个全国重点镇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验收工作。补充乡镇专职消防队装备器材配置数量,特别是水罐消防车、水枪、水带、机动消防泵等必要消防装备,提高乡镇专职消防队达标率。

十字镇、梅渚镇人民政府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

2、对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宣政办秘〔2015〕279号)》,查漏补缺,完成各项既定任务。

2022年

5

继续加强消防车辆器材建设,优化车辆装备结构

1、根据省政府《安徽省消防装备建设规划》,及时补充配齐消防车辆装备。

2、增加库存及随车器材配备种类,确保车辆及固定设备的正常运行

3、增加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高压、大流量消防车,消防机器人等配备数量。充分利用郎溪境内丰富的天然水源,配备大流量远程供水系统。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财政局

2022年

6

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力度

1、重点防控商业综合体、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2、建议教体、文旅、民政、卫健部门委托专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对公办学校、幼儿园、文博单位、敬老院、公办医院的消防设施统一维保、培训和管理。

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

3、养老机构至少配备1名中青年以下的“消防明白人”,能熟练操作使用单位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

县民政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

7

改造不能满足消防安全要求的商市场

以郎溪县吉原市场、农贸市场及建材城为例,其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能保持完好有效。建议对其改造,保证其内部消防安全。

各乡镇政府

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财政局

2021年

8

加大智慧消防建设力度

对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坚持平安为基推进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秘〔2017〕87号),要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火灾报警、消防设施等数据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平台。

县消防救援支队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021年

9

推广建设消防科普宣传点

消防科普宣传点是公共消防服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新城新区开发建设时,对于居住区户数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将消防科普宣传点纳入社区公共用房统一安排。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住建局、县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

10

建立司法、房管、消防等部门消防普及协作机制

1、将消防法律法规常识、安全用火用电、初期火灾扑救等内容纳入全民普法范畴。

县司法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

2020年

2、物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和“每年每个居民小区组织不少于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县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

3、规划建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将其作为民众常态化学习、体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固定场所。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