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
2019 年郎溪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二〇二〇年六月目 录
综述
大气……………………………………………………………1
地表水…………………………………………………………9
声环境………………………………………………………14
土壤环境………………………………………………16
自然生态……………………………………………………18
专栏
环境准入……………………………………………………20
环境监测……………………………………………………20
环境执法……………………………………………………21
环境信访……………………………………………………22
污染源普查…………………………………………………22
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2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23
自动监测站房建设…………………………………………23
公报数据来源及评价说明…………………………………24
附件 1…………………………………………………………26
附件 2…………………………………………………………30
综述
2019 年,郎溪县委县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在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力参与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宣城样板。
一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严把准入关,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逐步构建绿色产业链体系。继续化解过剩产能,严控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全县已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内容,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以建立一个经济快速发展、资源合理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良好、优美洁净的绿色郎溪。并在招商引资时,严禁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开发区规划的目,参与项目可研预审机制,不仅考虑工业产品的生产工艺,而且对区域产品结构、原料和能源替代,生产运营和现场管理等诸多环节统筹虑,达到使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发展少污染、低消耗的产业和产品,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印发实施《郎溪县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严格落实《宣城市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秋冬季攻坚任务清单,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部门和属地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以“五控”(控尘、控气、控煤、控车、控烧)为抓手,严格落实五个专项行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坚持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提高污染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及集群,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再排查、再梳理,2019年共排查各类“散乱污”企业 76 户,目前已全部完成;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中工业涂装类 VOCs 整治企业共 12 家,均已完成;印发了《郎溪县散煤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清洁能源替代,2019 年全县减少燃煤锅炉设施(10 吨及以下)8 台,减少散煤消费量 1290 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9 年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 次,同时启动二级响应措施,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印发《郎溪县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方案(修编)》,加快 33个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同时推进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工程、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郎溪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2019 年郎溪县共获得上级生态补偿资金 350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620 万元;全力开展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改善工作,印发实施《郎溪县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改善整治工作方案》和《郎溪县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推进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现役四座污水处理厂排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实现总磷排放浓度达地表水Ⅲ类;同时协调推进南漪湖流域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对环南漪湖沿线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 54 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建立郎溪县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根据《郎溪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郎土领办〔2019〕9 号),全面排查全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更新涉镉污染源排查清单、整治清单;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7 个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任务,截止 2019 年底已完成5 家,2 家推进中。20 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均已自行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检测。扎实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五是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持续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严格落实绿盾专项行动整改工作要求,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违法违规整改点 51处(含遥感卫星监测点位和自查点位),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 51 处(垃圾填埋场按时序整改中)。
六是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评中必须分析论述项目与三条红线和生态环境准入单的关系。对于与“三线一单”冲突的项目,坚决否决。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不同行业标准逐步发放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强化固定源精细化管理。不断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2019 年,全县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 50%(南漪湖东湖全年水质类别为Ⅳ类,未达到年度考核类别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 70.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 74 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43 微克/立方米;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1大 气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 70.2%(全年有效监测天数为 356 天),轻度污染比例为 26.7%,中度污染比例为 3.1%,重度污染比例为 0%,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与 2018 年相比,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上升 1.8 个百分点,轻度污染比例上升 2.1 个百分点,中度污染比例降低 0.88 个百分点,重度污染比例降低 3.02 个百分点。
图 1:郎溪县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均浓度分别为 74微克/立方米、43 微克/立方米、10 微克/立方米、21 微克/立方米、1.4 毫克/立方米、180 微克/立方米。与 2018 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 11.9%、8.5%、28.6%、12.5%,一氧化碳、臭氧年均浓度分别上升 100%、62.2%。
图 2 郎溪县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两年对比
可吸入颗粒物(PM10)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 74 微克/立方米,春冬季季节性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图 3 郎溪县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变化图(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SO2)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 10 微克/立方米,春季浓度相对较高。
图 4 郎溪县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变化图(微克/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 21 微克/立方米,春冬季浓度相对较高。
图 5 郎溪县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变化图(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 43 微克/立方米,春冬季浓度相对较高,为春冬季污染天气中首要污染物。
图 6 郎溪县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变化图(微克/立方米)
臭氧(O3)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臭氧(O3)日最大 8小时滑动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180 微克/立方米,夏季浓度相对高于其他季节,为夏季污染天气中首要污染物。
图 7 郎溪县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浓度变化图(微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CO)2019 年,郎溪县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为 1.4 毫克/立方米,春冬季浓度高于夏秋季。
图 8 郎溪县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变化图(毫克/立方米)
二、降水
2019 年,郎溪县全年降水量 822.63 毫米,降水 PH 值范围是 5.73~6.91,降水 pH 均值为 6.23,酸雨频率为 0。
图 9 郎溪县 1~12 月酸雨频率和降水 pH 变化图
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 年,全年工业废气排放量 118.4 亿立方米,二氧化硫产生量 365.5 吨,排放量 165.2 吨;氮氧化物产生量 2086.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 768.4 吨;烟粉尘产生量 188682.6 吨,烟粉尘排放量 150.1 吨。
措施与行动
调整区域产业布局 严格项目准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引导方向、污染大、技术含量低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积极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装备进行技改提升;严格产业布局,尤其是对化工项目严格执行《郎溪化工集中区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涉及电镀工艺项目必须进入表面处理中心;严格督查检查,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做好相关高排放企业的摸排整治,达标排放。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 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大幅淘汰落后化工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行严格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继续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调整煤炭消费结构,大力减少散煤消费;着力提高电、气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结合区域和行业用能特点,积极推进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农业生产、居民生活领域实施“煤改电”或“煤改气”;大力培育龙头企业,针对清洁能源产业,给予扶持政策,推动产业持续发展,同时鼓励生物质公司就近消纳农作物秸秆,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十字至县开发区天然气管道建设。持续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标准,加强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监管工作;组织召开有关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部署会议,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和绿色搅拌站建设,切实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效遏制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严格按照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HLD47-101-2008)标准对建成区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提高路面洁净度,杜绝出现由路面尘土引起的道路扬尘污染、空气质量下降等问题,实现扬尘治理常态化监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出台《2019 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组,成立了大中型秸秆沼气工程项目领导组;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努力营造舆论氛围;建立县镇村组秸秆利用与禁烧四级监管网络体系,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各级干部层层缴纳工作保证金,严格考核奖惩;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要求,强势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大力培育秸秆收储利用主体,在全市首创秸秆经纪人制度,培育秸秆经纪人 62 人,其中村级经纪人 60 人;逐步建立规范的秸秆储存场所,先后建成 6 个乡镇收储点、107 个村级临时堆放点;建立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长”包村民组的网格化包保责任体系,聘请网格员
1191 人,实行 24 小时无缝蹲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会议,开展禁烧期间干部效能督查和秸秆离田还田和农机作业标准专项督查;在落实省市级补助资金的同时,加大县级资金补助力度;整县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工业化“五化”利用,合计 26.28 万吨,综合利用率达 91%。
地 表 水
状况
2019 年,郎溪县 6 条主要地表水河流总体水质状况表现为良好。10 个地表水河流监测断面(点位)中,年均水质达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占 90%,水质状况为优良;年均水质达Ⅳ类水质断面(点位)占 10%,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与 2018 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提高 10 个百分点,Ⅳ类水质下降 10 个百分点。
图 10 郎溪县河流水质类别年际比较
全县地表水河流水质总体良好,境内新郎川河、老郎川河、胥河水质好于钟桥河、长溪河、梅溧河。全县地表水河流水质总体良好。
一、饮用水源地
2019 年,郎溪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 12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水质达标率为 100%。与2018 年相比,达标比例保持不变。市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须湖取水总量为 890 万吨,水源达标率及水量达标率均为100%。
二、主要河流
老郎川河 一个国控狮子口断面、两个市控(老大桥、朱村)年均水质均为Ⅲ类。
新郎川河 一个市控梨园口断面年均水质均为Ⅱ类,两个市控新大桥、新法村断面年均水质为Ⅲ类。
长溪河 1 个市控监测断面(老屋场)年均水质为Ⅲ类。
钟桥河 1 个市控监测断面(吼儿桥)年均水质为Ⅲ类。
梅溧河 1 个国控监测断面(殷桥)年均水质为Ⅳ类。
胥 河 1 个市控监测断面(上桥)年均水质为Ⅲ类。
三、主要湖泊
南漪湖 南漪湖水质总体良好,全湖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2.9,呈轻度富营养状态。2019 年国控考核断面南漪湖东湖总体水质为Ⅳ类,主要超标污染物是总磷。
废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 年,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 315.9 万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3184.9 吨,排放量 353.1 吨;氨氮产生量 208.7 吨,排放量 28.1 吨;总氮产生量 350.2 吨,总氮排放量 73.9 吨;总磷产生量 10.7 吨,排放量 5.0 吨。
措施与行动
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 印发《郎溪县新、老郎川河水质改善方案(修编)》,加快33个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同时推进郎溪县梅渚镇污水处理工程、郎溪十字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中水回用配套工程)等项目建设。
开展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改善 印发实施《郎溪县南漪湖流域水环境改善整治工作方案》和《郎溪县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推进南漪湖流域范围内现役四座污水处理厂排水深度治理工程建设,实现总磷排放浓度达地表水Ⅲ类;同时协调推进南漪湖流域乡镇驻地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对环南漪湖沿线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加大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积极防范环境风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2019 年全县共获得上级生态补
声环境
状况
2019 年,郎溪县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城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一、城市区域声环境
2019 年,郎溪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有效测点 32 个,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 44.3~60.8dB(A),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2.2 dB(A),质量等级为较好。
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
2019 年,对 7 条道路 20 个点位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监测路段总长度约 2.22 公里,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8.2~71.8dB(A),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 64.2dB(A),质量等级为好。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2019 年,对郎溪县 3 类功能区 4 个点位功能区噪声开展监测,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 100%。
措施与行动
“绿色护考行动”灭噪声 两考期间环保部门对备案工地发放告示单,告知其停止作业;同时将加强“12369”举报热线的接处警工作,加大对建筑工地夜间违法施工的查处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夜间违法施工依法从严予以处罚,为广大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和休息环境。
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整治 结合“双随机”检查和日常的监督工作,先后多次开展噪声防控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夜间违规施工的监管。同时,加大夜间施工投诉的处理力度,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着力控制和降低辖区内工地的噪声污染投诉率。
加强餐饮娱乐行业综合整治 配合城管部门开展餐饮娱乐行业油烟噪声综合整治工作,督促、引导各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从而根治餐饮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保持高压严管的态势,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完成整改的经营户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土 壤
状况
2019 年,县域内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县域内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在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全县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固废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9 年,郎溪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4.1 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3.1 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1.1 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 0.06 万吨。
措施与行动
土壤污染状况祥查对照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相关要求,郎溪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工作于 2019 年 7 月初正式启动,现已完成全县 54 家企业的调查工作。涉重行业污染防控 根据《宣城市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宣环固〔2019〕62 号)要求,印发《郎溪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郎土领办〔2019〕9 号),全面排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更新涉镉污染源排查清单、整治清单,并将整治报告及方案报送市局。建立郎溪县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
化肥农药使用点零增长 制定《关于印发郎溪县 2019 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郎溪县 2019 年化肥零增长行动工作方案》、《2019 年郎溪县优化施肥技术方案》等,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各项任务。2019 年度化肥农药用量零增长任务圆满完成。
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物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工作。各乡镇建设农资废弃物回收中心,由专人负责,建立回收台账。各行政村建立回收点,村民组设立收集点,深入农户开展回收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薄膜、农药包装物等投入品废弃物和农作物废弃物工作。推行农田无废生产、清洁生产。2019年回收农膜180吨,圆满完成回收任务。
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按照《郎溪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排查,2019年度全县没有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
自然生态环境
状况
2019 年,郎溪县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总体状况为良。全县森林生态功能区面积 26.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5.9%,占林业用地面积的 45.1%,其中禁伐区面积 4.1 万亩,限伐区面积 22.2 万亩,主要是国家公益区、龙须湖水库上游地方公益林、姚村林区。全县城镇面积 20.4 km2,城镇化水平 55%。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9.9%,其中人均绿地面积 11.9 平方米。
措施与行动
推进自然保护区整改 截止目前扬子鳄国家自然保护区高井庙片区“绿盾”专项行动违法违规整改点 51 处(含遥感卫星监测点位和自查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及县级验收,通过市级复核,并申请整改销号,其中垃圾填埋场处于长期整改中。根据市整改办整改任务要求,已联合县财政局出台生态区域违法建设等行为举报奖励资金方案。
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印发《郎溪县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郎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顺利完成6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和管网建设;2019年6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现已建设完成;新增完成7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县共排查出20条黑臭水,涉及到的乡镇已印发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按要求开展了整治工作。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有序发展电能,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推进县域燃煤整治,紧盯单位 GDP 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错峰调度推进,完成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控制目标。稳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2019年度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1%,无上级通报火点。持续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十星清洁户”和“最美庭院”等活动。推进县域公交客运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公交覆盖绿。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强化“护绿”,严格资源安全管理。以县级林长责任区为单位,实现网格化巡护管理,以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积极开展护林员安全巡护工作,实现林业资源安全巡护全覆盖。巩固“增绿”,推进国土绿化。以增绿增效行动为引领,落实各绿化工程项目,巩固林业工作基础,推进高质量发展。从严“管绿”,加强林业资源监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控制商品林主伐,加强公益林管护,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重点生态区域实行禁伐或限伐;开展天然林落界工作,有序推进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协议签订工作;开展资源一张图数据衔接。
环境准入
严把审批准入关,执行最新的准入要求和行业法律法规;在南漪湖区域限批期间,严格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暂停审批南漪湖流域新增水污染排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函》(皖环函〔2019〕668 号)的要求,无违规审批情况,同时对相关项目单位做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全年共审批项目 77 个(其中报告表类 65 个、报告书类12 个,登记表备案类 132 个),同比去年(158 个,其中报告表类 127 个、报告书类 31 个,登记表备案类 96 个)下降51.27%。
环境监测
2019 年,郎溪县环境监测站对全县 10 个地表水河流断面、12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 个环境空气评价点、1 个大气降水监测点、1 个国控地表水监测点、32 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网格、4 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0 个道路交通噪声路段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每季度开展 10 余家国家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 8 家重点污染源入河排污口监督监测工作;强化郎溪县垃圾填埋场 7 个点位的污染源现状监测;完成 10
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出口监督监测。开展梅溧河殷桥、入南漪湖断面每周跟踪监测。
2019 年,完成政府部门及社会委托性监测 90 余起,现状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 9 起。及时完成水环境质量月报告制度和空气环境质量周报告制度,完成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季度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完成《郎溪县 2018 年环境质量公报》,定期在郎溪县政府网站上公开。
环境执法
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采取定期巡查、突击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全县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检查,通过增加双休日、节假日以及夜查的监察频次,对化工、造纸、印染、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全过程管理,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企业 50家,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万无一失。积极开展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以及联网工作,目前已安装 20 家。针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今年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10 余份,对涉及的违法企业做出责令停止生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等决定,联合其他部门对部分企业实施断电措施。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 62 起,罚款 400.8 万元。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移送行政拘留案件 2 起。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规定,责令停产整治企业 1 家。相关处罚、环保法及配套办法实施情况已向社会公开。
环境信访
2019 年,接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353 件,目前所有案件已全部办结,并将案件办理情况对信访人进行了反馈。确保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
污染源普查
2019年,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六轮审核,迎接省、市质量核查4次;完成全县1222家工业源、37家集中式污染源、86家生活源、80家农业源、17家入河排污口的系统审核、污染物核算;完成国家、省、市级审核修改指标2460个,县级自行审核修改指标7350个;印发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16期;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定库工作。
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2019年,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检查行动,明确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落实情况,打击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杜绝环境风险隐患。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检查行动,对涉水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整改落实。积极参与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参与省内互查、宣城市专门的行业环保专项检查、京津冀环
保检查行动等。配合省、市两级完成对全县产废企业、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及全县十三家企业的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工作。开展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上报全县十四家医疗单位辐射自查情况表;编制了郎溪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已通过评审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向市局、县政府等上报环保信息共 120 余篇,其中市局网站采用 30 余篇,县政府网站 10余篇,县委县政府约稿 5 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围绕“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主题开展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公众开放日”、“低碳骑行”、“环保小卫士废纸收集”、“中高考噪音监测”等环保公益宣传系列活动,环保宣传系列活动总计参与人次一千余人,发放宣传单 500 份,发放《违法案件汇编手册》220 余份。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阵地平台,加强网站法规政策专栏的规范化建设,联合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企业发放《环境违法案件案例集》300余份,联合县融媒体进行环保宣传采访报道 8 次。
自动监测站房建设
水质自动监测站:梨园口水站现已完成该项目拟选址意见及用地预审初审意见。现已完成前期勘查定界、地质勘探、站房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编制清单控制价等工作,前期基础工程配套资金已到账,下一步待土地规划修改完成后立即完成征地工作,办理规划许可证,确定好施工单位,确保水站在2020年8月底前顺利建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郎溪县第二空气自动监测站点(郎溪县自来水总公司)由安徽省生
态环境厅统一招标建设,于2019年11月份完成站房主体结构建设,12月19日仪器安装完毕,12月20日数据已经联网,目前该站点处于试运行状态,站点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后续通过验收后将正式投入使用;县级环境空气微型监测站(静湖公园、县政府大楼)于2019年8月开展招投标工作,10月底建设调试完成,目前已正常运行。
公报数据来源及评价说明
本公报中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以郎溪县国税局子站监测数据为主。
郎溪县国、市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主要包括: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 10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1 个、乡镇及农村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11 个、市控以上环境空气评价点位 1 个、降水监测点位 1 个、降尘点位 1 个、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 32 个、功能区噪声点位 4 个、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 20 个。
本公报中,除特殊标注外,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依据《环境空气标准》(GB3095-2012),评价指标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地表水水质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评价指标为 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共 21 项;湖泊(水库)营养状态评价指标为叶绿素 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评价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附件 1: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及监测项目
附件 2:温馨提示
《郎溪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主持单位:宣城市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编写单位:郎溪县环境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