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郎溪县公安局
2020年1月9日
2020年全县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20年春运自1月10日开始,2月18日结束。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公通〔2020〕6号)要求,全力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各项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春运交通安保工作,为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县公安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以预防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坚持安全与畅通并重,强化警种联勤、部门联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实现“四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多车相撞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发生涉及交警的重大负面舆情,努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廖荐仲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任副组长,县局督察大队、情报信息中心、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和交管大队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由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运交通管理工作的指挥调度、协调配合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5类重点路段:施工路段、易拥堵路段;国省道主干线;县城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山区道路。
(二)3个重要节点:1月17日至24日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期间;1月29日至2月4日、2月8日至13日学生、城市务工人员集中返程期间。
(三)9类重点车辆:“两客一危一货”、重型挂车、校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变型拖拉机。
(四)13种重点违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违法行为;国省道严查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农村地区严查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城市严查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分析研判部署,强化春运疏堵保畅。
1.认真研判2020年春运形势。据预测,今年我县春运期间,自驾出行及外来游客将有所增加,受城区高排放车辆限行、货运车辆上高速称重及ETC推广应用等多种政策因素叠加,可能对十字铺、郎溪东高速公路出入口因道路通行带来影响。
2.加强重大阻断现场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严重拥堵发生后,报告县局值班领导赶赴一线处置,交管大队要加大拥堵路段管控,最短时间恢复通行。
3.提高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效率。交管大队要积极会同保险公司落实公路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改革措施,提高事故现场处置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因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城区道路全面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制度,全面实行轻微事故快清、快撤、快处、快赔。
(二)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清除源头隐患。
1.清查运输企业安全隐患。1月10日前,交管大队要联合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1次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清查辖区运输企业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及客货运站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车辆动态监管落实情况,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督促企业及时清理隐患,落实主体责任。
2.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1月10日前,交管大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治理。要严格落实三级(含)以下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不具备客车通行条件的景区周边道路,也应纳入排查管控重点。
3.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排查。1月10日前,交管大队要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两客一危一货”特别是57座以上大客车、“营转非”客车进行一次摸排,对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一律禁止参加春运。对于工作中梳理排查发现的无道路运输许可资质及证件、涉嫌非法营运的违法违规车辆,要及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处。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和长途客车接驳运输制度,加大现场查处力度。1月10日前要将排查的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客运车辆和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名单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三)加大路面巡逻管控,严查重点交通违法。
1.充分应用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成果。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和缉查布控系统作用,充分利用交警执法站和路面警力资源,拦截违法犯罪车辆,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月10日前,交管大队要全面启动钟桥交警执法站,依托缉查布控系统,严格检查“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坚决消除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各类违法行为。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超限超载大货车,加大“百吨王”货车整治力度,严管货车通行秩序。
2.严格勤务管理。要合理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勤务检查和调度,对夜间、凌晨及事故多发时段,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失管、不漏管”。
3.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各农村派出所、交管大队要加强协作配合,组织执法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检查,同时发挥“两站两员一长”作用,把住农机车辆、接送学生车辆源头登记和上路行驶等重点“关口”,及时劝导纠正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全力防范和杜绝农村地区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4.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会同交管大队,共同做好危爆物品运输管理,切实加强公路治安防范,及时配合查处违法携带烟花爆竹等违禁品上车,偷盗旅客行李物品等治安案件,严打违法犯罪,全力保护司乘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1.加强恶劣天气应急管理。交管大队要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清障施救单位的沟通协作,协调补足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冰雪雨雾恶劣天气,要加强整体指挥、部门联动、高地配合、及时铲冰除雪,并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主干公路通行。及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防止大量人员滞留和群死群伤事故。
2.精心组织春运交通安全宣传。交管大队要充分发挥融媒体阵地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全方位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及时发布道路拥堵、事故、天气、服务区饱和状态以及警方分流管控措施,引导群众理性、错峰、安全文明出行。1月10日前,交管大队要落实春节假期“两公布一提示”,公布道路危险路段、事故多发点段和易拥堵路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事项。
(五)规范执勤执法,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强化安全防护。
1.坚持文明规范执法,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交通民警、辅警上岗执勤时要一律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完整记录执勤执法全过程。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执法方式,掌握执法尺度,树立以批评教育为主的服务意识,妥善处理执勤执法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防止因执法问题产生纠纷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生涉及交警的负面舆情,要按照“三同步”要求及时妥善引导处置。
2. 坚持管理服务并重。交管大队要继续开展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以“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为主题,依托交警执法站设立春运爱心驿站,对群众求助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提供帮助,对不属于交警职责范围的事项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帮助。
3.认真落实安全防护各项规定。严格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防护装备、设置安全防护区域和设施,特别要提醒执勤执法时确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按规定开启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必要时使用警报器。要认真落实《交警系统关爱民警十项措施》。
(六)加强督导检查,按时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局督察大队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重点企业、重点路段,督导检查、跟班作业,跟进推动工作措施落实。交管大队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凡是路段管控措施不落实、过境检查措施不落实、对漏管失控确实负有责任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客车超员的,要对沿途勤务落实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全程倒查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春运开始前,要按照时间要求报送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统计表。2020年1月10前上报易堵路段及施工路段摸排表(附件1、附件2),2020年1月10日至2月18日,每日10时前上报前一日重要部署推进工作情况,每周五10时前上报前一周报表(附件3),2月16日10时前报送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总结。报送地址:交管大队FTP“2020年春运交通管理”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