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皖发改投资﹝2018﹞132号文件精神,我县积极申报并实施了2018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额1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省统筹投资49.9万元、县级配套250.1万元;建设规模为1万高标准农田,涉及十字镇水鸣社区和施吴村局部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塘坝清淤、道路修建、沟渠衬砌、桥涵闸配套等。
二、项目完成情况
项目工程建设于2019年1月18日开工,2019年7月17日竣工。主要完成工程量如下:
(一)水鸣片区
1、水鸣平整区:土地平整541亩、水泥路1398m、砂石路2929m、机耕桥2座、渠道1298m、塘坝清淤加固3座;
2、水鸣社区:机耕桥5座、水泥路451m、拦水坝1座、溢流堰10座、节制闸1座、塘坝清淤加固26座;
(二)施吴片区
机耕桥5座、水泥路818m、砂石路1786m、拦水坝3座、溢流堰6座、节制闸6座、塘坝清淤加固22座。
项目建设期间,组织十字镇政府、水鸣社区、施吴村及项目监理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先后对115个单体工程进行了逐一检查验收,做到完成一批跟踪初验一批,并出具书面初验清单,作为县级验收的基础材料。
2019年8月13日,组织县发改、自然资源、水利、财政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对2018年项目进行了县级验收。验收组听取了有关汇报,进行了工程质询,认为工程建设内容与市发改委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工程质量合格,通过县级验收。
三、项目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实行规范化管理,高标准、高质量抓好项目工程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县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2、强化日常监管。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三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重点落实工程建设日常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对工程,尤其是重要单体工程、隐蔽工程进行日常监管,及时留存影像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定期召开例会。先后召开项目对接会、调度会、推进会,明确项目各阶段工作重点,部署当前中心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统一步调、共同努力,切实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推动项目进程。
(二)规范项目实施
1、项目选址。结合我县多年项目实施情况,在广泛征集意见和自主申请基础上,会同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商定2018年田间工程在十字镇水鸣社区与施吴村局部范围实施,并上报县政府批准。
2、项目招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先后确定了项目设计单位——安徽省农业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合肥江河建筑有限公司及监理单位——安徽省金水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设计。根据项目要求,为保障项目设计贴近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征求了项目区村民意见建议,并组织设计单位、项目镇村开展多次对接会商及外业踏勘,摸清项目区地形地貌、水文条件、地块分布等情况,不断完善优化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由市发改委批复后组织实施(批复文号:宣发改农经﹝2018﹞372号)。
4、项目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局部工程量需要变更。由项目所在乡镇、社区(村)、施工方申请,报县农业农村局商定,经县发改委正式批复后实施(批复文号:发改投资﹝2019﹞17号)。
(三)强化质量监督
1、明确建设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以及项目规划设计书所确立的建设标准执行,单项工程按照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电力等行业标准进行建设,组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按照有关施工及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2、压实主体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完善质量检查制度,配备专业质检人员,建立工程技术档案;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严格执行进场材料、施工工艺及设备等的无条件检查和监督,严格执行施工员初检、监理工程师终检的质检程序,尤其是重要单体工程和隐蔽工程,做到及时完工及时验收。
3、开展现场调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技术干部赴项目区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查阅,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结合实际、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项目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督促项目所在乡镇,遵从项目建设属性,及时制定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使工程建设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