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县交运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交运局> 政策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 负责人解读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65A/201912-0000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索引号:
11341722003251665A/201912-00001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县交运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18
【主要负责人解读】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2-18 14:54 来源:县交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制定背景:为深刻汲取发生在湖南湘潭“9.22”、江苏宜兴“9.28”、无锡“10.10”等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部署,加强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维护好安全生产秩序,我局决定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制定目标: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有效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责任部门:局安办         责任人:周嫄

(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责任部门:局行政审批科、运管局        

责任人:王恬、刘国平

(三)旅游包车经营企业不规范申领和使用包车牌,异地经营、不按照包车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运管局         责任人:刘国平

(四)营运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不落实接驳运输和凌晨25点停车休息制度;

责任部门:运管局         责任人:刘国平、鲍小龙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资质达不到要求、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运管局、稽查站    责任人:章浩、叶光敏

(六)“两客一危”企业不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安排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运管局         责任人:章浩、刘国平

(七)客运站场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认真落实乘客实名制购票、验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部门:运管局         责任人:刘国平

(八)吊销或注销经营许可后仍擅自经营的,或停业整顿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

责任部门:运管局         责任人:刘国平

(九)《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不到位,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落实不力、进度迟缓等。

责任部门:运管局         责任人:章浩、刘国平

创新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由局安办牵头,运管局具体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制定执法检查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方案及摸排情况请于1125日前报送局安办。

(二)加强跟踪督导。运管部门要加强对行动的闭环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处理到位。要不定期地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行动不力的要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三)加强联合执法。运管部门要主动联系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扫黄打非”等工作,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稳定和谐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及时上报信息。确定一名专人负责,及时上报材料。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不断推进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下一步打算:

         (一)摸排自查阶段(115日至1130日)。开展一次全面摸底,结合投诉、抄告等信息,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要加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督促企业自查自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121日至1220日)。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辖区行业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1221日至年底)。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梳理、分析、检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举一反三,抓好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