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22566392066Q/201912-00026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安徽省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索引号: | 12341722566392066Q/201912-00026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安徽省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2-09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机关事务工作是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服务和能源资源等进行统筹配置、合理使用、有效监管的行政活动,在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规范运行、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统筹谋划未来五年安徽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机关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时期工作进展情况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为目标,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重点改革,持续强化规范化管理,机关事务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机关事务管理体制不断优化。按照“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目标,积极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建设。在省级层面,继2007年建立省管局(省接待办)“一个机构、两个牌子”管理体制后,近年来,深入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理顺和强化了对市、县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职能;省管局在房管处加挂“国有资产管理处”牌子,加强了对省级党政机关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
——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三条例一规定”),积极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建设。围绕核心管理职能,推动出台了《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省级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省管局(省接待办)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实施办法》、《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和土地权证集中管理暂行办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通则》、《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逐步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管理有制度、保障有标准、服务有规范。
——机关事务管理改革创新成效显著。
1.公务接待务实节俭。全省公务接待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围绕依规合规、服务热情、保障有力的总基调、总要求,积极转变接待理念,不断创新接待方法,加大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力度,强化政治意识、节俭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标准,主动搞好服务,公务接待工作形成按章办事、规范管理的新常态。“十二五”时期,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接待任务,热情周到、细致安全的接待服务受到省领导和来宾的充分肯定。同时,切实加强接待经费管理,严控经费支出,5年来,各级公务接待成本及经费总支出逐年大幅下降。
2.公务用车管理逐步规范。以实施公务用车编制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公务用车购置、更新和处置审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不断规范。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按照要求及时纠正处理超标车,取消“皖O”号牌公务车牌照,有效纠正了公务用车违规问题。按照公车改革整体部署,会同省发展改革等部门,研究制定我省车改实施方案,严格核定保留公车编制,指导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招标采购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公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开发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了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全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
3.办公用房管理明显加强。严格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扎实开展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对楼堂馆所新建项目一律未予审批,对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整改,对腾退的办公用房及时收回、统一调剂使用,办公用房集中管理进一步推进。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清理腾退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扎实做好省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和搬迁组织工作,省直机关办公环境明显改善。
4.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强化。进一步理顺省直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建立管理制度,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和审核程序,认真审核办理党政机关土地、房屋、车辆及有关专业设备的处置工作,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同时,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国有土地证、房产证集中管理具体措施,扎实推进房产、地产“两证”收缴和管理工作,为推动省直单位房产证、土地证集中统一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公共机构节能深入推进。全面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基础工作,推动设立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办公室,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认真抓好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把全省3万家公共机构纳入能耗统计,开发建设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化平台,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节能管理不断规范。着力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创建67家国家级示范单位、516家省级示范单位,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组织开展能源审计,指导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实现人均能耗下降18.1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7.98%,人均水耗下降15.57%,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在全国“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中,我省位列第6位。
——后勤服务保障扎实有力。
1.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成效显著。坚持以两年一次的省直机关后勤工作“六项竞赛”为抓手,以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及食堂、幼教、物业等专委会为载体,不断推进全省机关后勤工作创新发展。近年来,推动机关单位培育了辰元物业、光明物业、新亚物业等一批市场化物业公司。省行政中心、省政务大厦和部分省直单位,以及市、县集中办公的机关单位,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物业公司、餐饮服务企业,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模式日趋多元化。同时,积极推进政府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经营、服务同步发展。
2.住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自1994年国务院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省积极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公务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不断提高职工购买住房能力。“十二五”期间,省直房改办不断扩大住房货币化补贴覆盖面。省直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建立完善“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了住房保障资金的功能。
——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注重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学教活动,狠抓党员干部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十二五”期间,省管局(省接待办)获得全国第四届文明单位、省第九届和第十届文明单位、省委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省政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省直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蚌埠、亳州、淮北等市管理局(接待办)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芜湖市管局(接待办)荣获全国节水型单位称号,宿州市管理局荣获全国“五好基层关工委”称号,黄山市管理局(接待办)荣获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十二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成绩显著,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体制还不健全,部分市、县尚未成立机关事务管理机构,部分机关事务部门的职能配置还不够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定量化、程序性和操作性强的配套制度和标准体系亟待完善;机关事务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专业型、创新型人才相对紧缺等。
第二章 “十三五”时期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着新的要求。一是深化改革创新的要求。深化供给侧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改善机关运行服务保障供给,有效引导机关运行需求,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购买社会服务相协调的高效运行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履职,不断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和机关运行保障行为。三是厉行节约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要求党政机关更加注重厉行节约。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承担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管理职责,必须迎难而上、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和拓展职能作用,促进廉洁高效机关建设,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集中统一的要求。这既是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要求,也是机关事务管理改革的方向。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协调、规范、高效、集约的机关事务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努力把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推向更高水平。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突出改革创新、依法规范、厉行节约重点,强化现代管理手段,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保障机关高效运行,努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新发展,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现代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全面提升。
——管理体制更加完善。进一步理顺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积极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集中统一管理机关事务;进一步优化管理职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设置更加科学,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有资产、公共机构节能等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
——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三条例一规定”,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依法保障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机关事务制度体系,加大制度实施的监督力度,机关事务依法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厉行节约成效更加显著。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管理更加规范,办公用房标准化管理更加严格,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节能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节能目标全面完成。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十三五”时期,创建100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0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重点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不断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职工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从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录用、培训、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专业型、创新型人才不断充实,干部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人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第三章 “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
第一节 进一步规范厉行节约新形势下公务接待管理
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指导全省公务接待的配套措施。对招商引资等因公接待活动实行分类管理。
提升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水平。坚持依规合规,科学合理安排公务接待活动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和人员数量,确保接待程序、经费开支等环节规范操作。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深入推进“审批单、接待公函、接待清单、财务票据”的“四单合一”规定全面落地,严格接待费审核报销。规范接待服务,在住宿、就餐、用车、会场安排、相关服务要求等方面进一步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接待服务标准。强化工作联动机制,采取会议座谈、专项培训、调研交流、技能竞赛、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全省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和沟通交流,公务接待管理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党政机关接待服务场所企业化运营,健全经营机制,逐步实现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探索建立机关接待服务场所资源共享机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会务等服务。
第二节 进一步加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
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驻地方垂管单位公车改革。严格核定保留公务用车编制,公开规范处置取消车辆,配合做好改革情况督查、第三方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体制建设,针对车改后新情况,全面厘清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的职责界限,增强公务用车管理合力。
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省直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构建系统全面、务实管用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建好用好全省各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派使用公务用车,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做好单车运行费用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公务用车监督体系,实行公车实物标识,公示公车专用号段,加装卫星定位终端,实现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监督的常态化。
创新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方式。进一步完善车辆租赁定点采购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化服务保障公务出行。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倡导公务人员采用公共交通工具公务出行。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线路站点,在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提供定制化交通服务,加大公共交通对公务出行的保障力度。
第三节 进一步强化办公用房标准管理
深化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新建、扩建、迁建、购置办公用房。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府机构改革、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等,稳步推进行政办公用房腾退收回工作。推进党政机关出租办公用房收回工作,加强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对清理出的超标办公用房,加大统一调剂使用力度,通过调整功能、改变用途等方式,实现化零为整、相对集中、方便使用,避免闲置浪费。
规范和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维修等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使用管理办法》、《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管理办法》。明确全省各级办公用房主管部门的权责,继续推动办公用房建设审核、调配、权属登记、权证管理、维修改造、处置等“六统一”管理,把住办公用房管理主要环节。“十三五”期间,计划为省直机关维修办公用房16万平方米,切实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办公用房资产台账,实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整合盘活存量办公用房。探索通过置换、拍卖、建立出租平台统一招租、改变使用功能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办公用房,及时淘汰不适合行政办公的房产,加强对办公用房资源的统筹使用管理、分类处置利用。
第四节 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
推动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各级政府进一步明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明确主管部门,落实相关责任。健全完善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分类制定配置标准,实行机关资产统计报告、清查盘点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闲置资产统一调剂机制。
积极推进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来源可循、使用状态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追溯体系。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完善资产信息码、卡片、台账等基础工作,实行资产年报和年度清产核资工作措施,准确掌握各机关单位房屋等各类资产情况。健全资产配置、入库、保管、领用、交回、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资产占有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强资产变动手续管理,严格资产账目确认程序。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资产处置事项网上办理。
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会同纪检、财政等部门,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检查,建立通报机制,强化对产权转让、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报废等事项的监管。建立健全资产损失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节 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筑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构,设置专职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确保节能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机制。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理念为指引,加强配套制度、标准建设,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完善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机制,建立项目遴选、专家评审、公开公示、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通过PPP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节能工作。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和监测,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完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法和标准,推动建立能源消费基准线和能源消耗定额,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节能公司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探索并建立适用于公共机构节能的技术产品遴选、鉴定、试用、推广机制。
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绿色行动。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动公共机构新建项目全面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开展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鼓励无纸化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资源再生办公用品。开展绿色出行活动,大力提倡“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开展绿色食堂行动,大力推广食堂节能节水设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开展绿色信息行动,继续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云平台建设,推广应用能耗直报软件、能耗监管平台,加强能耗数据统计分析,实施数据中心机房节能改造,补齐能耗“短板”,加强节能管理。开展绿色文化行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第六节 进一步深化机关后勤改革
深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着眼于更好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责,进一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针对多元化服务需求,通过招标竞争择优、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物业管理、会务活动、餐饮保障等不涉密的后勤服务项目方面向市场购买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后勤服务实施办法和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统一规范购买后勤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等,指导帮助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同级部门按照规范化流程购买服务、优化服务、监管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将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指导省行政中心等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域进一步完善银行、邮政、通信等社会服务功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优化规范“窗口”服务。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支持力度,加快推进货币化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不断增强公务人员购房能力。继续改进和优化住房货币化补贴、住房公积金服务,完善办理规程,推行网上办理,更加方便干部职工。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健全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全省各级机关事务工作体制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备,健全机关事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推动市、县政府结合本地情况,重新梳理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能,明确管理职责,理清管理的范围和边界,推动职能定位法定化。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经营性后勤单位进行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实行管办分离,推行竞争上岗制、浮动工资制、经济指标管理目标考核制、内部承包经营制等制度,不断激发单位发展活力。
第二节 加快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研究制定全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国有资产、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管理领域的法规制度,基本形成相对完备的机关事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机关运行保障的制度约束。结合“七五”普法,加强全省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保障服务。依法规范各市县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强化内部审计监督,针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重要合同签订、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领导干部离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廉政问责力度,防范廉政风险。
第三节 加强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化建设
积极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建设,加快制定与本单位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切实从制度层面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加快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内的数据融合步伐,整合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加快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不断提高行政办公效能。在住房货币化补贴、公积金管理、物业管理、接待用车调度、客房预订等领域,积极引入“O2O”电子商务模式、APP应用程序等服务手段,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做好保障信息安全工作,将信息安全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费用纳入预算,保证资金落实。
第四节 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全系统思想建设,结合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重抓好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教育,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适应厉行节约新形势、全面深化改革新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好发挥机关事务工作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加快推进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政府和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加强权力运行流程监控与防范,进一步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拔引进力度,拓宽干部选任视野,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加强业务技能培养,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机关事务干部队伍。
第五节 加强对全省各级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指导
认真履行“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的职责,加强对基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提供政策解读与咨询,加强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安徽《机关事务》杂志和省管局(省接待办)门户网站两个交流平台作用,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理论探讨、专题座谈等,加强互动交流。会同省四套班子办公厅、发展改革、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到位。探索建立机关事务工作者统一培训考核业务提升保障机制,扩大培训覆盖面,把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科级以上干部纳入培训范围,建立起机关事务干部培训考核长效机制。
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务接待部门党组要充分发挥在“十三五”规划制定和落实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确保本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市可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区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
主办单位: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418210040
联系电话:0563-7031842 E-mail:langxixxb@163.com
版权所有:郎溪县人民政府 皖ICP备07502513号-1 皖公网安备
34182102000001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