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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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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4901359/201805-00068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郎溪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县环保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5-17 发布日期: 2018-05-17
索引号:
784901359/201805-00068
组配分类: 制度安排
发布机构: 郎溪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县环保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5-17
发布日期: 2018-05-17
县环保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17 00:00 来源:郎溪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建立权威性、规范性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准确及时传达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工作措施,宣传全县生态环保情况及重大工作的进展和成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会地点  
   三楼会议室。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
   新闻发布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情况。  
   2.本单位组织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筹备、进展和成效。  
   3.媒体和公众普遍关注,涉及本单位组织的突发事件、社会热点问题,以及需要对新闻媒体报道进行回应和澄清的事项。  
   4.本单位组织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三、新闻发布会的管理和审批    
   1.确定主题。新闻发布的主题由本单位负责人确定,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2.审核。主题确定后,在发布前须将发布的事项、重点内容和新闻发布稿(新闻通报稿)、背景材料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3.审批。填写新闻发布审批表,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再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县委宣传部审批。
   4.变更备案。需将新闻发言人的简历、联系方式、变更情况及时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宣传部备案。
   5.本单位组织的新闻发布活动需报县委宣传部备案,并由县委宣传部配合组织实施。
   6.突发事件和需要第一时间应对的事件,新闻发言人应及时报告、即时发布,掌握话语主动权。
   四、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由纪检组长杨先顺同志担任。
   五、新闻发言人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围绕环保业务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协助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新闻发言人机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为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县委授权,积极参与与相关的新闻发布会。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负责组织事件现场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等。
  (三)负责新闻材料准备、信息传递、联络沟通等工作。
    六、新闻发布会纪律
   1.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能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以社团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或
提前透露有关新闻信息。对涉及我县重大政策、重大事件内容的发布,各重点社团组织法人要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  
   2.新闻发布要及时准确。当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向媒体和公众发布新闻信息的预案准备,及时发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