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51665/201908-00002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交运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关于印发《县交运局机关日常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郎交办〔2019〕9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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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251665/201908-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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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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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交通 |
名称: |
关于印发《县交运局机关日常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
文号: |
郎交办〔2019〕9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关于印发《县交运局机关日常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2 00:00
来源:县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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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交办〔2019〕91号
关于印发《县交运局机关日常内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县交运局机关日常内部管理制度》(试行)业经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9年7月30日
郎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印发
县交运局机关日常内部管理制度(试行)
为严肃工作纪律,完善人员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考勤制度
(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全体人员和临聘人员均参加上下班考勤。其中,因工作需要派驻、抽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勤。
(二)考勤采取签到方式,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各项目办负责本项目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局机关全体人员由局办公室负责考勤。
(三)每日上下班均实行签到,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特殊季节以上级通知为准)。考勤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因事因病等不能上班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不能按时参加考勤具体办法:主要负责人因到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或到其他单位对接事宜、开会等,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党政领导、科室负责人因到其他单位沟通工作、开会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其他同志到其他单位沟通工作、开会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及时告知办公室。
(五)无特殊情况,未请假或未登记备案的,视为缺勤。
(六)上班期间迟到、早退、旷工或无故脱岗的按照《中共郎溪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干部管理的通知》(办[2019]93)、《郎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办[2019]94)相关规定处理。
(七)各单位、各项目办、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对被考核对象考勤情况,各单位、各项目办、局办公室每月统计汇总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于次月3日前报局考核小组汇总;局考核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公示局机关考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县直工委,抄送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二、请销假制度
凡公差离岗(包括开会、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等)、请事假、病假或休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的,均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报告或报批:
(一)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手续后方可离岗。在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之前离岗的,作为擅自脱岗处理。
(二)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填写《请假审批表》的,须电话向相关领导汇报,由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告知办公室登记,返岗后补填《请假审批表》并报局办公室备案。到岗后需临时外出的,在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局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四)局领导班子、内设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在工作期间因公因私请假的,报局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并告知局办公室; 内设科室(二级机构)副职请假1天的,由科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含3天)的,报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报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并告知局办公室;局机关普通干部职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由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审批,请假3—4天(含4天)的由局分管负责同志审批,请假5天(含5天)以上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并报局办公室登记。二级机构普通干部职工请假批准时间、批准权限由本部门自行制定。
(五)因病请假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请假(病假带薪天数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年休假按我县出台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请销假统计工作,一月一汇总。
三、其他事项
(一)出勤和在岗情况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确定等次、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对无特殊原因,每月迟到、早退、脱岗4次以上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通报批评;被各级明查暗访受到通报批评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三)缺勤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四)以上两项制度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办自行制定相关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请假审批单(1天或1天以上)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所在科室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请假去向 请假事由
接替工作
人员
本人联系方式
所在科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同志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要负责同志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