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县直单位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
2、指导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的召开,搞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3、负责县直单位党组织的管理,抓好党员教育,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负责县直单位直属党组织的党费收缴工作。
5、负责县直武装工作。
6、办理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行政编制4名,目前在职4人。退休人员2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设有办公室、组宣科二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县直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59.0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9.03万元、支出预算59.03万元,收支平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9万元,占7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25万元,占14%;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占7.6%。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46.2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7万元,增长2.4%,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
(二)“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8.2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94万元,增加11.4%,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改革及人员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4.4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44万元,降低32%,降低原因主要是缴纳公积金比例下降。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6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车辆,且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等资产。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