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公益事业及重点民生领域> 社会组织> 管理制度
索引号:
003252051/201904-00010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下发《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文号: 郎民社〔2019〕58号
成文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04-23
索引号:
003252051/201904-00010
组配分类: 管理制度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下发《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文号: 郎民社〔2019〕58号
成文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04-23
下发《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3 00:00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下发《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

通告》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

现将《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下发给你们,望广泛宣传、认真落实。

 

 

                                     郎溪县民政局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通告

 

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

    

 

近年来,我县社会组织发展迅速,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社会组织鱼龙混杂,管理无序的问题依然存在。极少数非法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种非法活动,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依法予以坚决打击清理。

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在全县范围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接受社会公众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投诉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打击整治的范围

  1. 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2. 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我县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打击整治的重点:

    1、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5、在教育领域针对青少年开展赛事高收费培训、大肆敛财、破坏教育或艺术培训市场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

    6、在卫生保健领域无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行医诊疗的非法社会组织

    7、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8、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各类会议场所和会议承办单位,在承办社会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等活动时,应主动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有影响力的社会知名人士,在受邀出席社会组织活动时,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身份是否合法,绝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

    四、社会组织查询方式如下:

    1、可在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微信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关注后,选择屏幕下方菜单栏的“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五、凡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举报电话:0563-7024925、7021032

    2、举报来信投递:郎溪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郎溪县涛峰路路119号,邮编24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