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我县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打击整治的重点:
1、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2、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3、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4、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5、在教育领域针对青少年开展赛事高收费培训、大肆敛财、破坏教育或艺术培训市场秩序的非法社会组织。
6、在卫生保健领域无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行医诊疗的非法社会组织。
7、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8、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以及开展合作时,应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各类会议场所和会议承办单位,在承办社会组织举办的会议论坛等活动时,应主动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有影响力的社会知名人士,在受邀出席社会组织活动时,应事先查验该社会组织身份是否合法,拒绝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
四、社会组织查询方式如下:
1、可在国家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www.chinanpo.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微信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关注后,选择屏幕下方菜单栏的“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进行查询。
五、凡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实名举报,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举报电话:0563-7024925、7021032
2、举报来信投递:郎溪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郎溪县涛峰路路119号,邮编24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