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郎溪思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郎溪县十字经济开发区
项目规模:年处理污泥量 2.64 万吨、造纸废渣 1.98 万吨、工业碎布 0.99 万
吨
项目总投资:7383 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废气主要是施
工过程的扬尘、粉尘、施工机械废气和应急工程产生的废气即热解气燃烧器产生
的尾气;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期固体废
物有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应急工程产生的尾渣。
运营期: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原料沥出甩干水、车间冲洗用水、
碱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气主要是破碎阶段产生的粉尘,热解炉尾
气、热解气燃烧室燃烧废气和余热锅炉废气以及污泥运输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臭
气;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破碎机、除铁器、甩干机、风送机、
输送装置、风机等机械运动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在 80-90dB(A)之间;项目产
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废(金属、炭粉)、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
1、废水污染物
废水污染物主要为生活污水、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经郎溪(中国)经都产
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溪河,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执行《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标准。
2、大气污染控制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过程的扬尘、粉尘、施工机械废气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治
扬尘污染,应急工程热解气燃烧器产生的尾气经采用厢式热解系统配套的尾气处
理部件进行处理(包括除尘、吸附、催化等)后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控制
严格遵守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高噪音声设
备同时施工。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①建筑垃圾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废弃材料,尤其是装修废弃材料。其中
可燃部分暂存于直接送往里昂生物质热电厂,后续直接协同处理。余下部分按当
地建设部门规定,运到指定地妥善处置。
②土石方
项目不设置集中弃土场,工程弃方主要为废弃土石渣,项目弃方量较小。可
直接运送到厂内其他需要回填的区域利用。
③生活垃圾
干垃圾与湿垃圾分开收集,干垃圾直接后续热解处理,湿垃圾与厂区其他生
活垃圾一同收集外送至垃圾中转站。
④应急工程生产尾渣
应急工程在日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炭渣,日产生量为 5t,由经开
区协调外送至填埋场填埋处理或外运至水泥厂协同处理。
运营期
1、水污染控制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泵至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经郎
溪(中国)经都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长溪河,污水处理厂外排尾
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
2、大气污染控制
破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标准,通过一根 20m 高的排气筒排放;热解炉尾
气、热解气燃烧室燃烧废气和余热锅炉废气经碱喷淋塔和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
根 20m 高的排气筒外排,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中相关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控制
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生活垃圾通过园区统一收运体系送至填埋场处理,磁选出的金属由废品回收
站回收,热解产生的炭粉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
可得到有效处理和综合利用,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郎溪县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建成
后落实本评价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认真履行“三同时”制度后,各项污染物均可
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而从环境影
响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联系,查询项目相关环境信息。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思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175192599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紫金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 2317 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璜溪大道 19 号 1052 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
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所在区域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
3、您认为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如何?
4、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能起到促进作用吗?
5、您对该项目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对因项目实施给您工作、生活上带来的不便能否接受?
7、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8、您对该项目还有哪些其他要求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
议。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
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公众意见调查的时限:自本公告发布起 10 个工作日。
郎溪思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紫金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8-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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